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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茂名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144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股

化府函〔2025〕25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陈海代表提出的《关于打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的建议》(第20250144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把农污治理成效纳入镇街环保责任考核高位推进。同时,组建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形成紧密合作的工作氛围,由环保部门扎实做好统筹指导农污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传达相关任务;财政部门切实压减非必要支出,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农污水治理工作上来;属地镇街认真负起责任,主要领导下沉一线,全面摸清主要存在困难问题,千方百计整合力量推进,推动工作落实;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集中,最大程度汇聚起各方力量全力推动农污治理工作提速增效。

  二、抓好关键环节,提升治污质效

  一方面进行精准治理。通过研究领会《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因地制宜总结出适合化州市农污治理工作现状的工作思路,并根据自然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设计,选用适宜的治理模式,确保治理效果达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粤环函〔2025〕26号)的认定治理要求。另一方面严把成效评估。我市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职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等部门联合督导机制,成立一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队伍,结合云平台审核和现场核查方式,每月对镇街上报完成治理的村庄开展全覆盖核查。

  三、加强运营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因地制宜发展多种运维管护模式,目前已确定广东中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业主单位,对全市农污运维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有力推进我市农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提升改造的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化州市农污治理实际,我市已形成广东中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运维全市农污设施为主,北区PPP项目商业运维为辅的运维体系,努力写好农污治理“后半篇文章”。

  四、建立示范工程,加强宣传教育

  我市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示范点,如长岐镇外村、三坟村、上周村、上车头村在原有排污沟渠的基础上优化管网设计,采用水解酸化工艺设施,利用现状沟渠改造为生态沟,以节省工程材料及人力建造成本;同庆镇瓦窑坡村经三格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水,通过生物基质池(微生物)适度降低污水中的COD、氮、磷等污染物浓度,然后排入绿狐尾藻生态湿地消纳,以示范项目为引领,为推广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提供参考,通过示范工程的示范和推广作用,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促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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