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5.《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化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zhou.gov.cn)
监督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交通运输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668-7370852,地址:化州市鉴江街道北京东四路交通运输局6楼机关党委办公室 ,邮编:52510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