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绿水青山 “典”亮美好生活 | 化州市开展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贯活动
日期:2026-08-20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化州市在中国化橘红博览馆举办“‘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暨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及上级生态环保工作部署,持续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化州落地生根。市委副书记、市长梁金福,副市长杨亚田,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劳业锋,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局长吴浩光等出席活动。 本次活动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主办,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东广垦热带农业公园、中国化橘红博览馆协办。活动通过观看化橘红产业宣传片、生态环境法典普法短片,开展专题宣贯培训、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等系列环节,多维度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全方位凝聚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梁金福在讲话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保领域首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典,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系统化治理新阶段。化州作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立足得天独厚的生态禀赋,深耕化橘红特色富民产业,生动践行“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路径,实现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的互促共赢。 立足新法典实施新起点,梁金福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耕法治学习,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法典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常态化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工作,切实推动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坚持依法施治,夯实绿色高质量发展根基。严格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引导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全域宣传,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新格局。以全国生态日宣传为契机,严格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四进”活动,全方位、立体化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自觉践行绿色生活,营造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守护环境、人人参与共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梁金福表示,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是自然财富、经济财富,更是最普惠的民生财富。全市上下要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笃行实干、久久为功,全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化州新画卷。 杨亚田在致辞中表示,全市将坚持以法为盾、以生态为基、以聚力为要,持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化州崭新答卷。 活动现场,主办方邀请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雪丹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贯培训,精准解读核心条款与实操规范,夯实基层生态法治工作基础。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环节以学促知、以赛促学,有效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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