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部门解读

政策原文: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近日,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化府办〔2020〕102号)的要求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防震抗震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组织指挥体系的职责分工需要作相应调整,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为适应新时代对防震抗震救灾方面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预案》定位和主要任务,细化各项措施,健全各项机制。同时,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地震灾害应对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防震抗震救灾行为,全面提升我市防震抗震救灾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化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当相邻市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化州市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体系。化州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担任组长(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市人民武装部部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担任副组长(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外事局、市委统战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团市委、武警化州中队、化州环境分局、市气象局、市国资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化州水文站、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化州供电局、化州市火车站、中国电信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化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化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化州支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二)运行机制。《预案》对运行机制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监测预报,包括预测预报、预防行动等。二是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震区监测、响应启动(按照地震灾害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现场处置、社会动员、区域合作与应急处置、响应终止等。三是信息发布,明确指出信息发布工作要确保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四是恢复重建,包括制订规划、征用补偿、灾害保险等。 (三)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应急保障的各项措施,包括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平台保障等措施。 (四)监督管理。《预案》明确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并明确指出,市人民政府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2年6月16日《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化府办〔2022〕23号)。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之前印发的《化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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