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作者: 来源: 化州市环境分局

原文链接: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以来,根据化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化州环境分局认真总结《化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版)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结合近年来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实践做法,参考《茂名市机构改革方案》、《茂名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市实际,修编了《化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

一、修订背景

随着化州市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应急管理体制出现新的变化,既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已不适应新时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需求,亟需根据市机构改革变化及应急管理体制变化对原化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职责,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茂名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茂名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按照总体稳定、慎重修改的原则,坚持对预案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为预案修改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对在机构改革中发生重大变化、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预案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上位预案发布后进一步研究的,原则上不作修改,待上位预案发布后进行再次修订,尽量保持预案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预案》由10个章节组成,分别为总则、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应急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和附件。

五、名词术语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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