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3-11-03
原文链接: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化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稿),(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三年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三年行动方案》总体目标 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补齐我市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3年,开展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在市场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我市办事标准、流程、时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实现政府服务更高效、市场环境更优化、法治环境更健全、人文环境更和谐的目标;2024年,在清除隐性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2025年,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明显成效,接近珠三角等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水平。 三、《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任务 《三年行动方案》围绕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提出十二个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开办信息互通共享,“一照通行”改革的落地和实施,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二是优化项目服务与建设审批。建立重大项目从谋划储备、要素保障、项目审批、项目开工、项目调度、项目督导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持续实施优化审批,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惩处,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推广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推行“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应,持续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处置工业园区“五未”土地,降低“工业改工业”政策门槛。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选择和人才资源。 四是提升普惠性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五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推广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六是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和减免税费,提高办税缴费效率,提高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高企业办事的便捷性和效率。 七是进一步加强与创新市场监管。实施综合监管“一件事”,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制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包容审慎监管规则,探索实施包容期、观察期、“容错”管理。 八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权益。 九是完善企业法治服务。建立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完善涉企案件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是打造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 十一是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致力打造对接海南自贸港和东盟贸易的“桥头堡”和“前哨”。 十二是完善创新包容综合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官制度,建立政企沟通直联机制,依托工商联、企业联合会、协会商会等,经常性了解企业动态、听取企业诉求,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反映集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三年行动方案》组织保障 (一)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把营商环境宣传作为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大力宣传化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 (三)责任追究。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落实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等损害营商环境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以问责利剑护航营商环境建设,有效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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