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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化州市应急管理局

  原文链接: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落实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参照茂名市预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修订原版预案,健全本市灾害救助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提升救灾工作规范化水平,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州市辖区自然灾害市级救助;相邻地市受灾严重并影响本市时参照执行;其他突发事件可参照开展救助工作。

  四、主要内容

  1.组织体系:市减灾委统一领导全市救灾工作,市长任主任,多部门、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救助工作。

  2.救助准备:市减灾办结合预警开展灾情预评估,落实预警通报、值守跟踪、物资备勤、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等前期准备工作。

  3.应急响应:设置Ⅳ- Ⅰ 四级救助应急响应,明确各级响应启动条件、程序、处置措施及终止要求。

  4.灾情信息报告发布:属地及行业部门及时报送灾情,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多渠道对外发布灾情与救灾动态,灾情稳定后核定公布灾害损失。

  5.保障措施:落实人力、物资、资金、装备设施、通信交通、科技、社会动员、联动、宣传培训等多方面保障。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涵盖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五、惠民举措

  通过预案修订印发,明确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自然灾害救助责任,完善灾害救援措施,规范救助流程,提高受灾群众救助效率,使受灾群众得到生活保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六、新旧预案对比区别

  增加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清晰明确部分成员单位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职责,新增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组,补充预案管理相关内容,补充科技保障相关内容,补充设施保障相关内容,补充人力资源保障相关内容,增加响应联动内容,进一步明确灾情报送工作任务等。

  七、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 年印发的旧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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