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州市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化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1-03-18
化府办〔2021〕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精神,高质量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化州市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化府办〔2020〕67号)更名为化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共体管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邓泽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冯 浪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莫 燕 副市长 何林国 副市长 成 员:陈俊玮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传冠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凌惠航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彭亚旺 市委编办主任 姚亚新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余 辉 市民政局局长 唐林光 市司法局局长 李 雅 市财政局局长 朱恒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孔浪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庄木荣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彤波 市审计局局长 谢超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董志鹏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黄泽红 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 张 晟 市人民医院院长 李润生 市中医院院长 许达开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医共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莫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庄木荣同志兼任。期间,医共体管委会成员如有变动,则由相关单位相应人员依次递补,不另发文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医共体管委会工作职责 医共体管委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制订市总医院及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明确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实行定期协商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工作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医共体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医共体的组织统筹协调。落实医共体管委会的各项决策决议;统筹协调医共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进相关工作;指导医共体建设,定期向医共体管委会汇报相关工作;承担医共体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决策程序 (一)医共体管委会实行全体成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成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全体成员会议对象由医共体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成员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医共体管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或由医共体管委会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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