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7
化府办〔2021〕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上级驻化各单位,化州各农场公司: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8〕180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茂府办〔2020〕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领导、规划、组织和协调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区域无偿献血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献血意识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普及无偿献血安全无害的科学知识,动员更多的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并从首次献血转向固定预约献血,从单次献血200毫升转向300毫升或400毫升,从献全血到参与献机采成份血方向发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招募效果 为确保临床用血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1年献血招募任务分两类完成,分别为团体计划预约献血、街头个人无偿献血。 (一)团体计划预约献血。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按照《化州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详见附件)的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制订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特别是上年度未完成任务人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今年务必完成任务。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抓好本单位的献血工作,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以实际行动宣传适量献血有益健康的科学知识,做好表率。 (二)街头个人献血。一是由市献血办(含化州献血屋)完成。市献血办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利用媒体宣传效应,将无偿献血知识深入到各家各户,激励更多公民自觉参与无偿献血。二是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患者及其亲友的献血宣传和科普教育,规范开展献血,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完成。 四、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7229706)。 附件:化州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 化州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注:单人单次献血200mL记完成任务1人次,献血300mL记完成任务1.5人次,献血400mL记完成任务2人次。 特别提示:1、献血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 2、以上无偿献血人数是保证临床抢救用血计划; 3、突发事件用血启动无偿献血应急队伍; 4、非抢救的治疗性用血,缺口部分由街头无偿献血补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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