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宝圩镇“1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6-06-01
2024年12月4日14时许,在化州市宝圩镇瑯山教师村林*珍在建楼房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请茂名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依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复,市政府于2025年3月12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成立了化州市宝圩镇“1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6年1月31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姚勇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宝圩镇政府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化州市宝圩镇“12 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等落实情况。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抽查类似企业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建议。评估组经评估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落实行政处罚意见 1.廖*明,作为施工组织者(包工头),2025年5月26日,化州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廖海明作出21000元行政处罚,罚款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2.宝圩镇政府已对林*珍违法建设行为作出了86878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执行到位。 (二)落实党纪政务处分责任追究 1.市纪委监委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宝圩镇政府已向化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宝圩镇政府 宝圩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与违建打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具体做法如下: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整改,至今,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4次,专题部署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薄弱环节,严厉打击违建,强化廉洁教育,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压实整改责任,事发至今,累计检查在建房屋178处,整治各类隐患114处。三是强化联动管控,落实农房管控方针,2025年至今累计整治“两违”案件13宗,拆除12宗4424平方米,完善手续1宗;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收到申请33户,批证28户,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12份、规划许可证各9份;落实“四到场”机制,对12户违规建筑开具停工整顿通知,限期整改。该镇将持续引以为戒,强化隐患排查与违建打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该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监管工作机制,统筹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乡村建筑工匠、镇街监管人员业务培训,2025年全年共672名乡村建筑工匠完成培训并持证上岗。常态化推进自建房施工安全督导检查,2025年累计下沉各镇街开展督导48次,发出执法建议书63份,督促属地压实监管责任,倒逼建房主体全面落实整改,全方位筑牢自建房施工安全屏障。同时,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累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5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0份,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施工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化州市城管执法局 该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房屋管控,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25年累计培训乡镇综合执法人员260人次;同时组织开展镇街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与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违法建设巡查督导与业务指导,健全完善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管控机制,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及时发函属地街道按职责跟进处置。全年指导、督导并配合街道处置违法建设6宗,积极配合市住建局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四)事故涉事建设方 事故涉事建设方林*珍,事故发生后,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处理善后事宜,按时缴纳处罚款,截至现场评估当日,涉事自建房处于停工状态。 五、工作建议 请宝圩镇政府督促林*珍,依法依规办理房屋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手续完善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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