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稿)

作者: 来源: 化州市审计局

——2022年8月30日在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化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彤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审计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度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6个,审计查出应上缴财政金额358.2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3.33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2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持续平稳运行。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5358.47万元,确保财政可持续平稳运行。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利用新增专项债券17亿元和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拉动投资,推动经济增长。

民生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加大。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方面资金的支出,兜牢“三保”底线。2021年市本级教育发展、文化提升、社会保障等民生投入资金72.1亿元,其中投入7.8亿元建设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投入4.13亿元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投入1.31亿元整治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地方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完成了“数字财政”和新型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6月底,对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420条,已整改到位391条,整改完成率为93.1%,整改问题金额15.93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1年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据本级决算草案反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94亿元,总支出86.3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41亿元,总支出26.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55万元,总支出702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4.72亿元,总支出5.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各项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列示具体项目、用款单位、支出标准等内容,涉及非税征管经费等22个项目资金共7700.69万元。

2.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收入未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2021年,财政部门未在规定的30日时限内,将省质量技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巡查人员经费等66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给相关部门,涉及金额1.98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通过数据采集和分析,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模式,对市本级68家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绩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到位。23个单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92.15万元;1个单位违规挤占教育经费162.94万元。

2.漏缴税费。1个医院支付工程预付款4268.95万元未取得正规发票,造成对方漏缴税款422.63万元。

3.政府采购不规范。1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备案等制度,涉及金额653.02万元。

4.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3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59.30万元。

5.“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7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21万元。公车管理不完善,其中: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一台账”制度;5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未实行单车核算。6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涉及金额92.46万元。

6.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2个单位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30.29万元。

7.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学校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评标结果无效,涉及合同金额182.1万元;1个医院1个工程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预算审核价,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涉及预算价87.68万元;2个单位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单位部分工程项目违规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涉及金额19.85万元;2个学校2个工程项目招标、签订合同时间早于投审预算书审批时间,涉及合同金额63.73万元;3个单位部分建设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则已交付使用;2个单位部分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办理投审结算;30个学校33个工程项目逾期未竣工或竣工超期,涉及合同金额7279.05万元;1个学校的1个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质保金为5%,高于3%的规定。

8.资产管理不规范。13个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487.08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盘点不清晰。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5个镇级财政管理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乡镇财政收支不平衡,压力较大,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3个镇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34.79万元;1个镇存在欠缴增值税等税款,涉及金额7.76万元。

2.政府采购不规范。4个镇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备案等制度,涉及金额300.37万元。

3.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2个镇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30.43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5个镇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54.02万元。2个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未实行单车核算。4个镇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53.12万元。

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镇21个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没有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进行招标;1个镇18个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投审招标控制价,超出金额共176.85万元;1个镇20个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招标、签订合同时间早于投审预算书批复时间;3个镇8个工程项目承包给无资质个人建设,涉及金额72.32万元;1个镇8个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结算;3个镇72个建设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投审结算、7个工程项目已竣工未验收。

6.资产管理不规范。5个镇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55.83万元;1个镇会计账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系统的数据不相符,涉及金额10.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截至审计日止,我市尚未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未完善评估机制。截至审计日止,我市未建立养老服务等评估制度。

(三)养老机构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没有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消防制度,或已制定的相关制度没有按规定公开等问题。

(四)养老机构内部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养老机构没有记录和保存异常事件报告、紧急呼叫记录、交班记录。

(五)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养老机构的内设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存在无留有食品实物留样或没有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等问题。

三、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

(一)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资金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重视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动各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1)2个镇的17个工程项目未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招标,涉及金额147.19万元。

(2)1个镇施工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一是1个村委会2个道路硬底化项目的合同内容不完整,均未约定开工、竣工时间。二是1个村委会“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示范带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预付款的抵扣方式。

(3)1个镇4个村委会的16个项目,存在同一注册建造师同时管理两个及以上项目。

(4)1个村委会的农房管控等4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均由某公司负责,均由张某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合同签订时间均为2021年9月17日。

(5)截至审计日止,2个镇的11个乡村振兴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验收结算,涉及金额392.16万元。

(6)1个镇6个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不按图施工,涉及合同金额996.92万元。

(7)2个镇的3个乡村振兴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

2.资金使用不规范

(1)1个项目多支招标代理费2万元。

(2)2020年至2021年期间,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类建设等项目资金1.32亿元。

(3)3个项目结算工程款未扣除质量保证金18.18万元。

(4)2个村委会的工程资金使用缓慢,涉及资金600万元。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2个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能按照上级要求,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做好河道治理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个镇“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部分不达标。

2.1个镇部分养殖场监管不到位。

3.1个镇对1个砖厂监管不到位。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水利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乡村桥梁重建等工程项目、公共卫生资金、社保基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一)2019年至2021年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化州市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建成了一批水利项目,提高了我市河流防洪抗旱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方面

一是同一注册建造师同时管理两个项目。二是1个水毁治理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不足5人和评标文件未拆封,评标结果无效。三是1个水毁修复工程发包给无水利工程建设资质的单位建设。四是10个工程项目逾期。五是3个项目施工合同没有约定质保金。六是1个饮水工程未按施工图施工。

2.资金使用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87个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缓慢,资金使用率为63.91%,尚有4049.55万元留存在财政部门,4.06亿元留存在市水务部门未使用。(截至2022年8月11日止,尚有1917.79万元留存在财政部门,3.84亿元留存在市水务部门未使用。)

(二)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棚户区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不符合规定。二是合同签订部分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三是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四是项目边设计边施工。五是地下室扩建未另行申报环评。六是联合体各方未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七是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担保。八是概算编制超估算19%。九是工程停滞,未按合同约定完工。

(三)乡村桥梁重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乡村桥梁重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能更好地满足周边村民的出行需求,畅通外界物流,更好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合同部分条款约定不规范,存在合同约定金额依据不合理及约定内容不完善等问题。二是采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6项前期服务事项未经班子讨论决定,涉及合同金额合计116.01万元。三是资金使用率低,截至2021年12月17日止,该项目资金已到位1500万元,但仍未使用。四是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该项目应于2021年12月前完工验收,但12月8日才与施工方签订合同,12月15日发出开工通知书,施工方进场施工。

(四)社保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社保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社保政策,各项险种及时征缴,各种待遇及时发放,社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户存款未及时划转财政专户,涉及金额2848.59万元。财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活期存款偏大,社保基金未能得到有效保值增值。

(五)2020年至2021年化州市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化州市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能加强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管理并实行绩效评价,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部门未及时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涉及资金共12笔1.42亿元,其中最长时间超过7个月。二是1个卫生院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涉及金额12.32万元。三是3个卫生机构下沉村级卫生站工作任务量完成率及资金下沉率不足规定的40%。四是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1131.71万元。

五、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情况、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审计等项目进行审计。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情况

组织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能认真贯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方面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

截至审计日止,对我市2021年财政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和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尚未聘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二)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加强中央直达资金分配管理,确保中央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助力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设施整修工程项目进度慢。按规定该项目须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但截至2021年12月15日,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资金均未使用。

六、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

对1个企业集团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1个公司原主要领导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围绕上级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损益不实。2个公司部分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未在收支科目核算,涉及金额1933.59万元。1个公司债权不实,涉及金额7.29万元。1个公司库存商品账实不符。

2.未按规定上缴税款或非税收入。1个公司欠缴企业所得税2.86万元;1个公司欠缴非税收入65.81万元。

3.“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1个公司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15万元。

4.内部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公司存在公款私存的行为,涉及金额2055.15万元;1个公司坐支现金764万元;3个公司未建立健全或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1个公司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1个公司在“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科目中列支办公费用,涉及金额186.62万元;1个公司将“其他应付款”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涉及金额1235.23万元。

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公司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个人建设,涉及金额23.1万元;1个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允许施工单位开工建设;1个公司的1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监理开工令规定时间开工。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单位和2个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个单位违规收储10宗不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涉及面积2063.93亩。

2.1个镇未及时按规定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复耕复绿。

3.监督管理不到位

(1)1个镇设施农用地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2)1个镇违法建设用地档案管理不规范。

(3)1个镇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档案部分资料缺失。

4.1个镇未完成耕地保有量面积保护目标任务。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花钱必问效”理念不到位。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缺乏理财的系统观念和绩效意识,“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不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不充分,资金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不到位,导致部分资金、资产沉淀闲置问题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单位法纪意识有待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不规范、不严格,以致一些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单位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够到位,执行不够有力,跟踪问效的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达预期。

为此审计建议:

(一)健全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一是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强化政策执行监管和考核评价,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预决算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工作,各镇(街道)、各市直部门要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建立预算监控制度和定期清理机制,对结余结转的资金,要及时收回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催缴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四是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使用各项财政资金。

(三)加强工程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促进项目落地和效益发挥。各镇(街道)及市直部门应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并加强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建设程序,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四)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源资产增值保值和体制完善。各镇(街道)及市直部门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的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理处罚力度,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五)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促进形成整改合力。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力度,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次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将全面整改情况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而做好审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化州的经济保驾护航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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