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州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化州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化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彤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资金、政府债务的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廉政建设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财政收入得以稳步增长。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加大税费征收力度,组织开展税费专项督查,督查收缴入库9243万元,促进财政收入。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75%,税收同比增长1.68% 。 民生得到切实保障。不断增加民生投入,加快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支出有所增长,2018教育支出209080万元,同比增长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71万元,同比增长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001万元,同比增长19.39%;农林水支出83888万元,同比增长146%。 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出台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加强市对各部门的债务管理监督指导,制定了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预警机制,2018年化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财政管理体制得以进一步完善。2018年我市制定了《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单位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化财预〔2018〕13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化财预〔2018〕19号)、《关于印发化州市财政零基预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化财预〔2018〕27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化财预〔2018〕32号)等财政规章制度,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增加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改善民生,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加大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财政及相关单位按照审计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9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6742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82942万元,采纳审计建议85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编制决算草案等情况,根据市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53790万元,总支出72142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2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7266万元,总支出11686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04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实际没有发生收支数,未完成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 242243万元,总支出261384万元,当年结余-19141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6261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形势下,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人大及常委会批复的预算调整方案,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018年非税收入及利息滞留财政专户92842.21万元。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市财政安排镇政府税改镇村项目资金及部门经费共103957万元,未具体细化到每个项目、用款单位、人均补助支出标准。 3.因预算单位未及时确定,造成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沉淀在国库,截至2018年底,未及时拨付资金78712万元。另外未及时拨付99万元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4.社保基金账户未按规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分设专户管理,涉及金额8963.67万元、利息收入260.21万元。 (二)延伸审计的情况 延伸审计8个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新增债券资金4855.22万元沉淀在5个预算单位,未发挥使用效益。 2. 欠缴非税收入240万元,涉及2个单位。 3.农村义务教育山区学校老师补贴方案不够科学,方案未充分考虑教职工农村任职年限和职称等条件要素。 4. 一个单位的债券资金2200万元被用于投资理财。 5.一个单位未及时长期挂账的清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金额2214.37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4个镇级财政管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白单支出214万元,涉及3个镇。 2.工程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63万元,涉及2个镇。 3.未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金额289万元,涉及4个镇(街)。 4.公务接待费开支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74.22万元,涉及3个镇(街)。 5.一个街道断面水质未达标准、64户养殖猪舍未按规定拆除;一个镇未完成2016年的耕地保有量10亩和基本农田5769亩保护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19家市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其所属12个下属单位,涉及审计资金总额136530万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欠缴税费88.17万元,涉及2个单位。 2.违规收取安装费、医疗服务项目费等512.74万元,涉及4个单位。 3.挪用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专项资金674.02万元,涉及5个单位。 4.一个单位个人借用公款33.74万元,借款时间均长达一年以上,最长时间5年。 5.没有实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709.96万元,涉及14个单位。 6.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686.05万元,涉及8个单位。 7.收入和支出不及时记账,涉及金额122.41万元,涉及3个单位。 8.白单支出,涉及金额3499.58万元,涉及9个单位。 9.大额现金支付材料款、办公费、车辆维修费、设备费等3721.18万元,涉及13个单位。 10.一个单位的省级计生技术服务专项资金1218.80万元超过2年未使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组织全市开展2017年、2018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7年至2018年3月,我市有3个项目的审图时间超过了15天。 2.一个单位对审图机构的资质文件存档保管不够,监督不够细化。 3.我市尚未推行建设、人防、消防等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没有建立电子化审图系统。 4.我市尚未制定“减证便民”行动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5.一个单位双随机抽查操作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暂未能做到电子化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6.一个单位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未按规定制定抽查实施细则。 7.一个单位未按规定取消能源报装前置条件,且申请安装验收时间过长,收取押金没有统一标准,未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报装申请服务窗口。 8.一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工作方案和措施,未建立容缺预审机制,审批办理超规定时限,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审批时限未开辟绿色通道,未对我市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摸底 ,完成相关证件核发工作,企业未实现与全国重点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 9.一个单位便利措施未落实到位,“只跑一次”制度落实不到位。 10.一个单位审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取消用地预审前置条件,在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存在取消事项审批后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到位。 (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升级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完工,截至2018年11月20日止,有2间医院的升级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全部的主体建设,主要因为前期工作慢,导致主体建设未能按时完成。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滞后,有16个村级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有28个村级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但未投入使用。 (三)化州市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去库存)推进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化州市政府将2017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余额和限额情况在化州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但没有公开债务资金用途及项目建设情况等明细内容。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东堤南路项目、市机场路项目进展情况、市2016年至2017年高标农田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交通设施建设已得到改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高标农田建设完善了排灌系统网络,增加有效灌溉面积,降低区内水土流失,改善区内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调整了产业结构,使水田旱地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个项目未按照规定时效签证;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配备8名监理工程师;未按时完工及交付使用。 2.一个项目未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勘察设计中存在钻探深度和选点布孔缺陷,致使签证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建设进度缓慢,致使指挥部账户项目贷款资金 56475.83万元在银行闲置。 3.部分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欠科学;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未细化;监理单位违法投标;项目竣工管护工作不到位;业主委派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 五、审计建议 (一)财政部门加强财政专户和国库资金的管理,控制财政专户与国库之间的资金调度。应上缴国库的收入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不得超期滞留。 (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复的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复的预算调整方案执行。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提高资金管理意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各部门的合作,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及时制定项目用款计划,财政要根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保证有关项目按时完成。 (四)细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老师补贴方案,切实保障山区教师利益。推出更多利惠山区教师的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山区去,全面提升山区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五)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强基建设等重点项目、民生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建设项目进度,对已完成的建设项目要尽快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投入重点项目以及民生的资金进行全程监管。 (六)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审机制,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加快项目推进,建立健全容缺预审机制,积极落实各项放管服措施,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将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我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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