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州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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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州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30日在化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化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彤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执行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29%,税收同比增长1.55%,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按“过紧日子”政策,从严控制支出,兜牢“三保”底线。2019年市本级民生支出52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65.41%。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投入分别较上年增加35.57%、2.59%、5.06%、16.23%、7.16%。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成效凸现。不断完善全面完整、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监管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职能转变。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力保障重点任务支出。精简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的流程,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经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151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20条,整改完成率为79.47%,整改问题金额13.95亿元。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55781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89709万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78540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本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财政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管理情况等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进一步规范财政各项管理。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据本决算草案反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40882万元,总支出796299万元,年终结转44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4513万元,总支出169165万元,年终结转253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1万元,总支出311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65334万元,总支出29248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25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967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解缴预算收入63975.01万元。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列示具体项目、用款单位、支出标准等内容,涉及75个项目资金或部门经费共115376万元。

       3.未及时拨付项目经费22569万元。

       因预算单位未及时确定项目申请拨款,造成部分预算项目经费未及时拨付,涉及32个单位2256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组织对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涉及资金总额252635.48万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5个单位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230.56万元;4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525.65万元;1个单位部分项目不按预算批复执行。

       2.政府采购方面。22个单位个别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备案,涉及金额1062.34万元。

       3.非税收入方面。12个单位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6959.55万元;2个单位应收未收租金36万元、水资源费43.22万元。

       4.资产管理方面。7个单位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88.18万元。

       5.“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方面。4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无接待公函和清单,涉及金额13.34万元;2个单位接待费、会议费在其他科目列支5.71万元。

       6.内部控制方面。5个单位未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金额420.11万元;14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账户,涉及金额5509.09万元;2个单位开支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28.02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22.40万元;1个单位自定标准、无依据支付授课费、劳务费等,涉及金额9.44万元;2个单位其他应付款9566.72万元和其他应收款1973.57万元长期挂账;1个单位欠(漏)缴税费7.25万元;2个单位违规收取安保、医疗服务项目费等,涉及金额146.64万元;8个单位白单支出,涉及金额1421.76万元;3个单位公款私存,涉及金额3557.71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镇(街)级财政管理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乡镇培植财源乏力,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压力较大,同时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财务机制有待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个镇(街)未及时将收到的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85.66万元。

       2.2个镇(街)未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46.56万元。

       3.2个镇(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234.26万元。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及相关政策实施审计。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面

       市财政部门未对2019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结果进行评价。

       (二)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方面

       截至2020年3月底止,2019年收到省财政下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仍结存2819.99万元未使用。教育局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

       (一)精准扶贫脱贫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积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促进产业项目落地,脱贫攻坚取得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个镇扶贫资金闲置未用,已超过2年,涉及金额3万元。

       2.1个镇2019年扶贫项目收益未及时发放,涉及金额14.08万元。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化州市能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开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我市没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2019年需要危险废物处理量为485.02吨,其中:医疗废物465.99吨,均是运往区域外处置。

       2.未对危险废物单位进行登记备案。截至2020年3月底止,有30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未申报登记,2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3.落实河长制存在的问题。3个镇“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部分不达标。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加大债券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债券资金提质增效,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债券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

       一是无制定债券管理配套制度。二是财政部门未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协商机制,也未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综合分析,并未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

       2.截至2019年末,仍有2个项目结转资金1719.71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稳投资”政策,组织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化州市北京路扩建工程和旧茂化路市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1.1个项目概算不合理。存在送审概算书中漏项,导致影响直接费用,涉及金额336.3万元;部分排水工程主材设计标准过高,可节省金额336万元;部分道路工程基本结构标准过高,可优化调减金额884万元;因项目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深度,多计概算幅度差238.37万元。

       2.1个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变更使用管材和价格等未经甲方建设主管单位批准,且未经三方报价。

       3.1个项目聘请无相关资质的单位审核施工图和编制项目建议书。

       4.1个项目无依据按2%的费率计算预算包干费,涉及金额284.14万元。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以及乡村振兴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2019年度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化州市积极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制度,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促进涉农资金效益的发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0年3月底止财政仍未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40.60万元。

       2.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1)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农田灌溉建设工程进度款29.80万元。(2)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造成多支进度款61.12万元。

       3.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灌溉渠、道路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承包,涉及金额64.49万元。

       4.个别项目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截至合同约定完工时间止,仅完成工程项目进度的57%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慢。

       5.项目监理违反规定。5个项目“畅返不畅”整治工程,监理单位均为广东国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派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均为同一人。

       (二)组织对镇(区、街)的乡村振兴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审计结果表明,化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使用方面。1个村委会污水处理项目未实施;2个村委会8个排污管道铺设项目未实施;1个村委会1个排污管道项目已完工,但未接通仍闲置未用。

       2.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方面。截至2020年5月30日止,有12个村委会40个垃圾收集点项目未实施;有2个垃圾收集点未完工已投入使用;有1个垃圾收集点已完工未使用。

       3.乡村道路建设方面。6个村委会12个农村村道硬底化项目未实施;4个村委会6个农村道路项目建设不按图纸施工。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2个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个企业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个单位截留代收污水处理费,涉及金额2720.93万元。

       2.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11万元。

       3.1个单位欠(漏)缴税费,涉及金额18.39万元。

       4.1个单位公款私存,涉及金额324.14万元。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依法理财预算绩效意识有待加强。一些领导干部对政策、法律尤其是财经法规掌握不够、理解不透,缺乏“花钱要讲绩效”的理念,造成资金使用违规、资金沉淀闲置的问题。二是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单位未能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内审工作只流于形式。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项目单位等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欠缺等,造成屡审屡犯的行为。

       为此审计建议:

       (一)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财政部门和各预算责任单位要强化绩效意识,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财政部门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各预算单位要统筹谋划好项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二)树牢“过紧日子”理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财政资金。要全力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预算统筹和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监督的有机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促进完善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推动问题源头治理,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成效。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2019年移送1个单位、3个事项给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省审计厅要求,派出两个审计组8名审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现场与非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至2020年3月底止,各级财政投入全市疫情防控资金6916.31万元,捐赠资金75.44万元,可折价捐赠物资720.7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个单位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较好。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尚未发放疫情防控相关防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部分单位物资未与物资采购供应商及时进行结算等问题已进行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审计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化州的经济保驾护航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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