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化州市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 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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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144号)要求,广东省下达我市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资金7600万元(每条省定贫困村200万元),现我局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关于拨付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资金的请示》(化州市政府请示报告处理表NO: 2019-841 ),将省安排我市的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二、各地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挤占、截留或挪用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化州市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资金安排计划表.xls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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