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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职工资格审核情况公示(第一批)

作者: 来源: 本网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11月18日已重启上述三家破产企业的拆迁安置的职工身份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化工总厂,市建筑陶瓷厂,市双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核工作组查询人社局提供的职工查档的情况、职工的调查问卷、职工本人填写的《化州市棚户区三厂破产宣告日住厂职工拆迁安置资格审核邻里关系确认表》、拆迁户签订的《临时安置协议书》、职工在厂宿舍居住时的水电使用记录、厂提供的职工宿舍明细表及市自然资源局查询职工在城区的居住情况等相关资料,已调查审核1108户,现有217户职工符合棚户区的拆迁安置资格(其中化工总厂112户,双桥水泥厂98户,建筑陶瓷厂7户),符合安置对象一119户,符合安置对象二98户(详见附表)。上述名单于2023年3月21日在陶瓷厂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审核工作情况公示栏张贴公示,现为了让广大职工知道相关情况,在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下公示名单如有不符合《关于印发市化工总厂,市建筑陶瓷厂,市双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的通知》条件的, 请各位职工在本公示上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各厂审核工作组反映或以书面形式投放在公示栏的意见箱或电话联系:化工总厂审核工作组(联系电话:7287098);建筑陶瓷厂审核工作组(联系电话:7281618);双桥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工作组(联系电话:7316508);综合协调组(联系电话:7316713)。

  公示表.xls

  

  

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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