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环保砖物料输送粉尘、配料搅拌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污水设施臭气。 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包括:水泥筒仓呼吸粉尘废气经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环保砖物料输送、配料搅拌过程位于封闭车间,采取水雾喷淋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行驶扬尘通过路面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臭气通过对各功能池加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1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5吨/天的生物接触氧化法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标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9立方米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初期雨水经35立方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配料机、成型机、捆扎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浮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污泥、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产品、废水处理沉淀物、生活污泥。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置;生活污泥交有能力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墙裙、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基础防渗层采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其他等效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10厘米/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浮油、油泥、废矿物油、矿物油等,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废水事故排放、风险物质泄漏及火灾事故伴生/次生污染。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日常监测、维护保养,出现事故排放立即停产检修;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环保管理,制定应急措施,配套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防范物资等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评估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广东省和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广东省和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评估认为,报告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符合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