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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函

作者: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镇(街道)、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15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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