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化州市青爱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日期:2025-09-15
化州市青爱实验学校: 市教育局转来《关于化州市青爱实验学校申请收费标准延期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等规定,我局按程序对你校提供的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等进行了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化州市青爱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该方案履行了政府制定价格有关程序和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就你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 小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期(扣除财政生均补贴);初中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期(扣除财政生均补贴)。 (二)义务教育阶段宿舍及住宿收费标准(含水电费) 学校学生宿舍每套房住6人,每个学生配套衣柜1个、鞋架1排;宿舍每套房配备空调(冷暖变频空调提供暖气及冷气)、热水(全天24小时向学生提供生活用热水)、直饮水(直饮水24小时免费向学生提供);住宿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期(扣除财政生均补贴)。 二、执行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上述核定的化州市青爱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浮不限,但不得上浮,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二)实施收费前,你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的官方网站、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有关事宜,请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法律法规执行。执行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价格股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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