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日期:2025-09-26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人社监字〔2025〕第50号 化州市福池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招用苏政豪等3人到你所经营的化州市福池实业有限公司从事相关工作(工人名单详见《欠薪投诉工资登记表》),你单位拖欠其在职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的工资未支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被拖欠的工人工资足额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并把整改情况和证明材料书面报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经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理、处罚。涉及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我局依法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联系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办罗江南路11号 联系电话:0668-7331877 19375989893 联系人:廖同志 谢同志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经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州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