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秋季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6-06-22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安排通知如下: 一、安排对象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具有化州市户籍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本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结合我市实际,流动人口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申请转学到我市公办学校就读。①持有化州市居住证;②在申请学校区域范围内有稳定合法住所;③在申请学校区域范围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连续缴交6个月(如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则需连续缴交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社保)。 (三)在我市拥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证明),可申请在房产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就读。小学阶段,河西街道的统筹安排至市实验小学、上郭小学、市第五小学、市第六小学、北岸小学;东山街道的统筹安排至市第十一小学;鉴江街道的统筹安排至市第九小学、市第十小学;下郭街道的统筹安排至建设学校。其余乡镇根据本乡镇小学实际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初中阶段,河西街道的统筹安排至罗江东区学校;东山街道的统筹安排至儒城学校;鉴江街道的统筹安排至百室堂初中;下郭街道的统筹安排至建设学校就读。其余乡镇根据本乡镇初中实际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入申请 (一)小学、初中起始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二)同一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学校不接受相互转学。 (三)转学不得变更年级。如果隐瞒申请转学,造成申请年级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相符的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责任自负。 (四)小学平均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的年级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三、学位情况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安排、同步注册学籍。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详见附件l。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7月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方式1:家长或监护人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也可用电脑浏览器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先点击“注册”,根据转学对象户籍、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信息和区域学校,如实填写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牢记密码),拍照上传户籍、住房等相关资料(上传的资料必须与提交现场验核的资料一致),确认无误后凭密码在系统签名确认并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视为有效报名,否则无效。 方式2:家长或监护人用手机微信扫猫下方二维码(手机用户直接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或到应用市场下载安装“茂名e生活”APP(“茂名e生活”APP是茂名市政府主导建设的智慧生活服务平台。主管单位:茂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刷脸登录后即可直接进行报名。 属小学转学插班生的,直接选择学校所在中心学校,填报信息时,还需在备注栏填写申请转入学校。请家长或监护人如实在网上登记转学对象的相关信息,如因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错过入学时间,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初中转学插班生报名时,请参照附件1《学校空余学位一览表》,如果辖区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请就近择校报名。学位安排时,符合该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全部安排后,若有空余学位,即可安排,若没有空余学位,即由我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网上报名时需拍照上传的资料。以下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并且完整,否则该图片无效。 (1)拍照上传转学对象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资料(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上传完税证明);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需拍照上传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入学对象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 (2)属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除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外还需拍照上传流动人员在我市的居住证、稳定合法住所及缴交近半年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属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的,除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外,还应上传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资料审核 属上述安排对象第三点,即在我市有房产,申请转入房产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就读的,家长或监护人在网上登记信息后,从网上打印《登记表》,于7月7日至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连同户口簿、房产证或经备案购房合同及完税证明、学生学籍信息表的原件、复印件(小学阶段到所在的中心学校或直属小学,初中阶段到市教育局413室)进行现场验核,并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4.网上审核时间 2026年7月2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 (一)小学转入学生学位安排。由各局直属小学及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各局直属小学及中心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户籍、房产等信息,结合辖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本镇(街道)内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读(平均班额达45人的学校不得安排学位)。同时,各局直属小学及中心学校填写《2026年秋季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安排情况表》(附件2),由单位主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日前将附件2和有关部门审核结果上送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 (二)初中转入学生学位安排。我局会同公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后,按以下原则统一安排学位: 1.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将直接安排学生在该学校入读。 2.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的,我局将按房户是否一致、有户无房、房产等情况按批次安排。申请学校安排满额后,其余学生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读。 (三)同等条件下,小学、初中的空余学位优先安排从市外转学插班回来的户籍生,再按照户籍生、政策生、房产生、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顺序安排,如申请人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六、结果公布 1.公布时间:2026年8月27日。 2.结果查询:在公布日期起可到各学校查询安排结果或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电脑登录网址:https://blof6nbd.yichafen.com进行查询。 (2)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 3.家长凭户口簿到安排转入学校注册,并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转学报名资料以报名结束前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申请对象必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秋季开学后再由学校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集中送我局办理转学手续。录取后不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今年不再另作安排。 (四)不经我局同意安排的转入学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我市公开阳光安排转学,请广大家长自己办理转学手续,不要托请他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1.2026年秋化州市城区、直属中学招收插班生人数汇总表8.xlsx 附件1-2.2026年秋化州市乡镇中学招收插班生人数汇总表9.xlsx 附件1-3.2026年秋化州市城区、直属小学招收插班生人数汇总表10.xlsx 附件1-4.2026年秋化州市乡镇中心小学招收插班生人数汇总表11.xlsx 附件2.化州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安排情况汇总表.xlsx 化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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