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婚姻状况发生了改变,是否还可以补领婚姻状况未改变前的婚姻登记证件
日期:2026-04-30
作者:
来源: 茂名市民政局
当事人办理过婚姻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恢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经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州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 44098202441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