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9号)
日期:2022-02-10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7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83号》,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文楼镇林记纯正花生油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一)化州市文楼镇林记纯正花生油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散装)(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1901748,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7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文楼镇林记纯正花生油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2、处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10500元。(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处字〔2022〕36 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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