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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化府办202129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化州环境分局、市税务局:

《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9日                 


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169精神,为加快推动实施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化州市作为茂名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地区为契机,重点围绕“两网一码”,开展智慧新警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生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领域数据试点开发利用,明确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二、试点单位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化州环境分局、市税务局等8个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设立市级政府首席数据官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市级政府或本单位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其中,市政府首席数据官由茂名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免,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市试点单位首席数据官由本单位任免,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落实省、茂名市、化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组织制订市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2.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组织制订数据治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规范统筹管理数据普查登记、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建立粤政易数据管理工作群,审核市数据开发利用专题的数据需求范围及数据共享规范,提出数据采集及应用建议,协调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3.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市级政府或本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市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市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试点单位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单位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

5.探索建立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机制。依托省数据交易中心及交易场所,配合上级对口部门探索建立茂名数据交易分支机构,规范社会数据入场交易,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据开发利用。

(三)开展首席数据官评价。结合重点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落实情况,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各试点单位对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并在平台应用、数据共享回流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推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试点单位要按《化州市首席数据官专题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1)积极探索,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配合落实我市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并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于2021630日前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试点单位同时报送首席数据官任免文件(模板详见附件2

(二)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单位要牵头探索创新首席数据官支撑团队、绩效评估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首席数据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加强工作总结。试点单位要及时梳理试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反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22630日前总结工作情况并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该局梳理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市政府。对成效突出的试点单位,将视情况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中给予加分鼓励。


附件1.化州市首席数据官试点专题任务分工表

            2.关于xx同志兼任首席数据官的通知模板




附件1

化州市首席数据官专题任务分工表

工作类别

任务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安排及要求

责任部门

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中数据相关任务

1

数据普查

基于本地本部门权责清单梳理政务信息系统、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需求,梳理形成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实现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

试点单位

2

互联网+监管数据归集

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报送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监管数据。采取线上报送或库表对接方式,数据交换频率不低于每天1次,确保数据质量。

试点单位

3

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数据归集

丰富“一网通办”内涵,推动网办数据共享交换。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修订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数据采集规范等2项标准规范的通知》[粤政数202020],推动本地本部门高频政务服务数据及时共享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试点单位

4

推进电子证照库应用

继续优化“免证办”事项,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

试点单位




完善各类年度专题建设任务

5

推进公安智慧大数据应用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和省公安厅警务云平台,继续推进公安智慧大数据应用。

市公安局

6

建设完善本地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围绕“一网统管”,建设完善本地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关联汇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整合土地、水利、矿产、林业、海洋、交通等方面的业务数据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库同步。

市自然资源局

7

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推进人才库、网络培训、供求对接、创业服务、政策推进等数据专题应用。推动社保卡与“一码惠民”平台对接应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推进市场监管综合应用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司法保障相结合的商事主体监管新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

9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推进医保信息化应用,并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加强对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分析应用,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市医疗保障局

10

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有效整合业务部门数据,实现水综合分析、大气综合分析、污染源精细化监管、预警与应急等重点业务智能化应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科学决策水平。

化州生态环境分局

11

推动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分节点积极推进涉税信息的交换与共享,通过数据归集与治理,全面监测社会企业纳税行为,依法保障税收的“大动脉”。

市税务局

12

建立民政数据共享机制

优化整合民政内部国垂、省垂系统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民政全科信息数据库,加快数据共享,协助各部门深化应用民政数据,发挥数据价值。

市民政局


附件2

关于xx同志兼任首席数据官的通知(模板)


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xx志兼任xx单位首席数据官。



xx (单位)                

20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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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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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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