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25
化府办〔2020〕52号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化州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基层为重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系统整合升级市内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市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效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市、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成立化州市总医院,横向整合市直公立医院,纵向联合镇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4个行政村卫生站,借助广东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南方医院)再次“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我市的有利时机,组建化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实行市、镇、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资源下沉,推动市内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明显改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条件成熟后,积极争取南方医院托管市总医院。 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医共体,逐步形成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达90%,住院率达85%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到2022年,全市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整合资源。政府作为办医责任主体,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2、坚持公益,明确权责。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实现各自功能定位,建立医共体内责任分担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3、健康优先,医防融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4、“三医”联动,创新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5、统分结合,权责廓清。理顺医共体内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运行机制,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 二、建设方式 成立化州市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和市人民医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制订市总医院及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明确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协商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工作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人民医院院长兼任,负责医共体筹建的组织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 由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化州市总医院,组建完成后由市总医院具体负责医共体的运营管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茶根医院、各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卫生站组成医疗卫生共同体,市总医院领导成员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及优秀的镇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保留市直公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茶根医院、17个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牌子,同时加挂化州市总医院XX分院的牌子。医共体内实行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六个统一”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全面铺开医共体建设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现代管理制度,建立由市总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机制。落实“六个统一”管理机制,建立市总医院任期目标责任制。 统一行政管理:建立市总医院一级法人制度。市总医院拥有权责相适的人事任免权,具体人事权限为:市医共体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股级干部由市总医院提名送市卫生健康局任免,正股级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特殊任免要求的岗位,则从其规定);不定行政级别的业务科(室)主任(负责人),由市总医院各分院自行任免,报市总医院备案。市总医院各分院实行二级法人制度。其机构性质、员工身份、投入保障、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保持不变。各分院按照“六个统一”管理机制落实相应职能。 统一财务管理:加强医共体经济管理工作,由市总医院设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医共体内财务管理和监督;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由市总医院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市总医院完善财务制度,保障医共体成员单位高效运作。 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市总医院各成员单位人员由医共体统一组织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统一质量管理: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市总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发挥牵头医院的“龙头作用”,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整体提升医共体的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进一步贯通服务链,逐步实现医共体内资源共享、医疗质量同质化。 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内以市总医院为单位,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制剂可在医共体内部流通使用。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撑,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 (二)落实财政投入。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参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本级财政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补助标准和核定的编制总量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落实对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使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骨伤、针灸等8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市总医院统筹管理和使用。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疗保障部门与市总医院统一结算,开展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引导医共体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茂名市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的政策和实施细则,贯彻执行省、市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引导城乡居民合理就医,形成良好的就医秩序,提高县域医保服务水平,提升医保经办便民化水平。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医共体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着力推动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合理轮岗、有序流动,重点要下沉到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规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五)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共体内部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六)深化乡村医生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市、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公建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站实行院办院管,由各分院院长兼任卫生站法定代表人,镇卫生院履行辖区村卫生站的卫生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在实施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卫生站的设置规划,明确村卫生站的功能任务,提高村卫生站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行政、人员、业务、药械、标识、财务和绩效考核“七统一”的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乡村卫生人员统筹管理机制,探索实施村医统招统管村用,在村卫生站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要纳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鼓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在村卫生站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强化村医进修培训,稳定村医队伍。 (七)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照“药价要下来、服务要上去”的要求,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和不合理用量,以及控制过度医疗、节省医药费用,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2020年6月底前,医疗保障部门要落实国家、省、茂名市对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配合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八)推广“互联网+医疗”智慧健康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统一的医共体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共体内部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医共体内卫生信息共享平台,统一运营维护,逐步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共享、检查检验互认,推动建立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健康管理模式,延长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效率。发展新的信息技术的健康咨询、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和检验检查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服务。大力推动“互职网+医疗”,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医疗,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改善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服务获得感。 (九)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医共体内部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流程,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精神病防治为重点,建立慢性病市镇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医共体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接续服务。 (十)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管理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精神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为突破口,以家庭医生团队网格化责任制包干的服务方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医共体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市总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到家庭医生团队,鼓励专科医生下沉基层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医共体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从基层上送市直公立医院的签约患者可享受优先预约、优先就诊服务。达到下转条件的,市直公立医院及时将签约患者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管理服务。 (十一)强化健康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围绕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的目标,转变服务理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开展市内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中医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引导市内居民建立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着重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通过健康管理服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推动医共体内市镇村三级预防和健康管理服务体系规范有序运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十二)加强绩效评估。市卫生健康局建立完善绩效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县域内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应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评估重点。 (十三)加强综合监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和指导,落实市总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建立对市总医院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建立市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月例会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医共体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参与医共体建设。市政府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职能转变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市委组织部要理顺市总医院的人事任免权限,规范医共体人事任免;市委编办要落实医共体编制的核定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要支持医共体重点项目建设立项等工作;市司法局要做好医共体建设法律法规解析工作;市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医共体运行所需经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推进医共体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医共体建设用地规划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药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要协调推进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工作;市民政局要支持配合做好“医养结合”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市审计局要做好医共体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审计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我市医共体建设落细落实落好。 (三)广泛开展宣传。领导小组要召开医共体建设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医共体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加强对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和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加强督促指导。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加强对开展医共体建设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 附件:1.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2.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一、市政府权责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权责 三、医共体权责 附件2 一、评价标准 二、评价指标体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印发 ———————————————————————————————
化州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
和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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