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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化州市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化府办202055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直及上级驻化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粤府202015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茂名市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茂府办函20204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承办的省十件民生实事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化州市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牵头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调整的,由新任命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继续负责跟进工作任务。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推进工作,形成合力。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进展滞后而受到省或茂名市批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凡涉及项目立项、报建、审批等业务的,各参与单位,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加快办理。若因职能部门没有正当理由未及时履行职责造成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将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三、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四、各牵头部门每月30日前要将所承办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7379309,邮箱:hzdc7379309@163.com)。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化州市任务分解表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30日              



附件

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化州市任务分解表

大类

序号

省工作任务

省牵头部门

茂名市牵头部门

我市牵头部门

我市工作任务

推进计划及季度工作目标

一、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

1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0万个,实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的目标。

省教育厅

茂名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2020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目标任务56.6%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学位目标任务44827个,2020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100个。

1.新建河西街道中心幼儿园、博龙幼儿园,增加学位600个,计划20201231日完成。

2.改扩建林尘镇中心幼儿园、文楼镇中心幼儿园、合江镇九仕坡幼儿园。增加学位200个,计划202012月完成。

3.公办幼儿园扩班增容学位300个。

二、健全学前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2

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400元,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

省教育厅

茂名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我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400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


1.第一季度:按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配套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2.第二、三、四季度:按在校(园)人数拨付2020年春、秋季公用经费,加强资金管理,指导督促各校按规定使用资金。

三、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

31

开展“广东技工”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实现高技能人才占全省技能人才比例32%以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茂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年开展“广东技工”培训8000人次。

上半年开展培训4000人次,下半年开展培训4000人次。

4

培训“粤菜师傅”1万人次以上,助力精准扶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茂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年培训“粤菜师傅”150人次(其中培训精准扶贫对象50人);建立县镇级大师工作室1个。

上半年培训50人次,下半年培训100人次。今年内建成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1个以上。

5

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重点实施居家、母婴、养老和医护四个培训项目,满足新形势下“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需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茂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年开展“南粤家政”培训450人次。

上半年开展培训50人次,下半年开展培训400人次。

四、推进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

6

建设和改造90家市县级疾控中心疫苗冷链储存配送运输设施,为1300家以上预防接种门诊配置智能医用冰箱,实现1300家以上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提升疫苗使用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水平。

省卫生健康委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市卫生健康局


1.我市疾控中心改建普通冷库扩容至138m³、低温冷库扩容至15m³,配合上级部门购置11.5吨冷藏车、冷藏箱(含配套冰排、温度监测设备)20套、出入库扫描设备3台。

2.30家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后补式冷库、配置智能医用冰箱,实现30家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提升疫苗使用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水平。

1.5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扫码设备采购和分发;启动市疾控中心疫苗冷库、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后补式冷库、冷链温度监测系统、接种门诊场地建设

2.6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市疾控中心冷藏车、冷链包材,以及儿童接种门诊数字化设备、智能医用冰箱采购

3.9月份,完成儿童接种门诊数字化设备、智能医用冰箱安装调试,数字化门诊硬件设备与广东省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对接

4.11月份,完成市疾控中心冷库改扩建,冷链温度监测数据与广东省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对接

5.12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市疾控中心疫苗冷库改扩建验收;完成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验收。

五、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7

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

省民政厅

茂名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

1.第一、二季度:按省和茂名市工作规定,落实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从1月份开始按新标准发放以及补发差额资金

2.第三、四季度:全面梳理低保数据,统计汇总。

8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省民政厅

茂名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1.第一、二季度:按省和茂名市工作规定,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从1月份开始按新标准发放以及补发差额资金

2.第三、四季度:全面梳理特困供养数据,统计汇总。

9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和1025元提高到1820元和1110元。

省民政厅

茂名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和1025元提高到1820元和1110元。

1.第一、二季度:按省和茂名市文件规定,1月份按最低标准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并从4月份开始按新标准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以及补发1—3月差额资金

2.第三、四季度:全面梳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补尽补。

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65元、220元提高到175元、235元。

省民政厅

茂名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65元、220元提高到175元、235元。

1、第二季度:审核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信息和对比,对不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及时进行终止。 

2.第三季度:开展实地贫困残疾人信息调查管理和摸底,对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还未纳入的对象尽快纳入,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3.第四季度: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包括发放花名册及汇总表),确保两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六、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农村厕所、中小学厕所和城市厕所

11

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7万户。

省农业农村厅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我市需要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1222户。

1.第二季度,改造完成600

2.第三季度,累计改造完成900

3.第四季度,累计改造完成1222户。

12

支持1700所以上中小学改造厕所。

省教育厅

茂名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南盛中心小学、南盛谢村小学、文楼中心小学、榕城初中、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厕所改造(厕所蹲位不足)。

1.第二季度,改造完成2所(实验小学、榕城初中)

2.第三季度,累计改造完成5所。

13

新建和提升改造旅游厕所800座以上。

省文化和旅游厅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新建旅游厕所5座。

1.6月底前,在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申报建设计划

2.12月底前完成建设。

七、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14

完成227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580公里、通2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3000公里、农村公路砂土路3000公里和等外路15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0座,实现全省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率达到98%、路面铺装率达到80%

省交通运输厅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2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406公里,农村公路砂土路79.6公里,危桥5座。

1.第二季度,完成前期工作

2.第三季度,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总体完成建设投资比例不低于35%

3.第四季度,全面完成任务。

八、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饮用水工程建设

15

加快推进粤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启动湛江分干线工程建设。

省水利厅

茂名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配合珠江委和省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环北部湾(粤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各项前期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积极配合珠江委和省有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

16

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新增覆盖100万农村人口,保障农村人口饮水基本安全。

省水

利厅

茂名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化州市完成新增2.3万人农村集中供水人口。

1.第二季度,完成30%以上进度

2.第三季度,完成65%以上进度

3.四季度,完成100%进度。

九、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

17

全省完成不少于57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省市场监管局

茂名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全市完成不少于420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6月底前,督促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及时开展抽样检验,至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00批次,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7-9月,根据全年任务安排表按月有序推进各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9月底累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00批次 3.11月底,完成全年抽检任务4200批次,并对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行总结。

18

实现全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强化关键节点风险防控,推进校园食品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

茂名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对学校食堂加工场所食品制作整个过程实时监督,实现校园食品制作、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

1.第一季度:制定规划及方案,建设样板点(示范学校)

2.第二季度:完成建设总数的50%工作任务

3.第三季度:完成建设总数的85%工作任务

4.第四季度:完成100%全覆盖,并进行全面验收。

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19

组织实施1000户以上受危险山体威胁的村居避险搬迁、10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6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茂名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粤办函﹝2019﹞402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受威胁人员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按照茂名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具体计划要求,2020年我市任务是完成全市受威胁人员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进行前期勘查设计工作,分别是①化州市新安镇梨垌村委会其岭尾门口劈东南侧山体、②化州市播扬镇大贵村委会深龙村大贵小学西侧边坡、③化州市平定镇岭下村委会章义垌村大耀岭西北侧山体、④化州市文楼镇那播村委会那播小学罗鸦岭西南侧山体等四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1.5-6月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前期勘查设计工作

2.7-8月完成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及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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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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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06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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