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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化府办20212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地方公路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化州公路局、化州火车站、茂名海事局化州办事处、中国电信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化州分公司:

《化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31日                  



化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1年春运从128日开始,至38日结束,共40天。为统筹做好2021年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升春运服务保障水平,确保群众安全、便捷、高效出行,根据国家、省及茂名市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利”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科学调配运力,强化管理,疏堵结合,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春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化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春运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巫卫国     副市长

        副   组    长:莫  燕     副市长

                    林海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曾子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亮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姚亚新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廖建诗    市教育局局长

                黄    山    市科工商务局党组书记

 朱恒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庄木荣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忠良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启锋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波锋    市地方公路局局长

 苏晓亮    团市委书记

 李日华    化州公路局局长

 陈    冰    市气象局党组副书记

 陈    准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董天祯    中国电信化州分公司总经理

 唐    兵    中国移动化州分公司总经理

 刘    戈    化州火车站站长

 方    磊    茂名海事局化州办事处主管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春运各项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

1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春运开始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在春运期间,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及春运工作的督查。

2、各有关单位(部门)、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省、茂名及我市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具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3、抓好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旅客乘车实名制规定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运营。火车站要加强对化州辖区线路、行车设备的养护和实时监控,保持车站的正常安全运营。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及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海事部门和相关镇政府要加强对渡船渡口的检查,确保安全。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运输道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车站、路桥、国省道、县道、乡道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各车站安检执行力度,做好综合治理,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场)。

4、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各运输系统要督促相关企业组织春运司乘人员熟悉运营线路和沿线路况,强化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客运站场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做好春运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路警联动,强化源头治超,严厉打击营转非、外省籍车辆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协作联动疫情防控下的“保畅通”

1、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将“保畅通”作为春运重点,细化完善应对突发疫情、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公安和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出现马上响应;公安交警部门制定道路出现拥堵时车辆绕行方案,确保拥堵苗头一旦出现就能及时有效化解。

2、各镇(街道)要组织牵头做好本辖区流入人员疫情监测和道路保畅通工作,建立测温消毒机制和道路保畅通联动机制,压实压紧职责,加强执勤值守,保障道路通畅,协调做好回乡人员健康状况跟进、车流疏导、事故快速处理、交通救援和交通引导等工作,降低路面交通突发情况对后续交通流造成的影响。公路部门做好基础设施维护,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

(三)创新发展打造“智慧春运”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对春运期间主要客运集散地、旅客聚集、旅客流向等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图形显示,实现疫情防控下春运出行的可视化研判、事前事中监测和事后总结,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服务的便捷性、信息发布的实时性和宣传引导的时效性,要引入“互联网+”春运思维,促进春运服务智能化、高效化、人性化,提升运输效率;引导运输企业利用移动互联技术,整合综合运输服务资源,充分应用各类出行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实时疫情情况、天气变化、客票余额、道路路况等便民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合力打造“智慧春运”。

(四)践行为民宗旨,提升服务质量

1、道路运输企业要创新售票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订售票服务,及时更新发布客票信息,让旅客购票更加便捷;积极推动军人出行依法优先,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和文明服务用语,主动热情服务旅客。进一步改善旅客候车环境,在重点站场设立留观室、母婴、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专区、医疗服务点和咨询投诉服务台,配置免洗手液、提供餐饮热水供应等基础服务,加强公共场所保洁和卫生等整治工作,做好客运站场和交通工具消毒工作,在疫情防控大环境下提高服务品质,让群众出行更加安心、舒适、温馨。

2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鼓励企业集中组织职工实施点对点运输,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3、畅通投诉渠道,倡导文明执法。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春运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火车站、客运量较大的站场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咨询热线,妥善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做到时时能接通,事事有反馈,让旅客出行权益有保证。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完善服务和运输价格监督投诉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相关价格政策,及时进行票价公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各级执法部门要文明执法,主动为广大旅客和车主提供便民服务。

(五)打造“安全春运”、“诚信春运”

1对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所有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测温登记工作。同时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2、鼓励广大旅客监督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通过提供便利服务措施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支持,对受到国家通报严重失信并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增强信用威慑力,严格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持续强化信用记录建设,及时将各类信用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加强文明出行教育。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有我”行动,编制宣传短语,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倡导车辆驾驶员、群众文明出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交通专题宣教活动,主动联系报刊媒体、电视电台、网络媒体,刊发、传播文明交通、安全交通信息,购买、编制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书籍和宣传资料,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教育部门要提前落实学校放假时间,组织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和春运政策宣传教育。

(六)抓好宣传引导,弘扬春运“正能量”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市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做好疫情防控、新闻线索、采访热点、春运故事等各类宣传信息的推荐推送工作;同时,要推进相关部门、企业间和各类媒体的立体化宣传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传矩阵,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用好相关场站、交通工具等载体,突出宣传疫情防控与春运工作的“亮点”“闪光点”。要注重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疫情防控春运宣传更接地气、更贴民意,增强群众对春运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深度挖掘宣传线索,广泛收集新闻素材,加大对疫情防控与春运一线同志辛勤工作、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以及志愿者服务、工会帮扶等暖心题材的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曝光度和点击率,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与春运工作。

(七)加强春运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春运期间,各春运日常工作机构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疫情防控与春运动态,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132号)和《广东省春运工作规范》,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与春运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附件: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局

(一)春运开始前负责牵头成立道路水路工作小组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专门人员,编制道路水路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实现执法联动,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春运值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二)严把行业准入关,强化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源头和动态监管,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三)加强水路运输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乡镇渡口现场管理;

(四)加强公路查养护、施工现场等安全监管,加大对全市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确保不因道路设施不完善而发生安全事故;

(五)做好路况信息的发布工作,引导春运车辆有序出行;

(六)指导各级公路部门落实雨灾害应对措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不良天气的能力;

(七)保障春运期间收费站畅通;

(八)加强对公路救援服务单位的监督,加快故障车辆应急处置速度;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服务,主动公开运力、班次、加班、售票等春运信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

(十)做好客运货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二、化州火车站

(一)编制铁路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春运值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二)加强机车车辆、行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实时监控,加大现场检查巡视力度,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

(三)做好在岗人员的春运强化培训,严把春运支援人员的岗前资格培训,提升春运标准作业水平;

(四)提前向社会公布春运售票方案,优先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和学生团体订票

(五)加大火车站站内的秩序维护,引导旅客有序乘降;

(六)加强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提前通报列车的到发、加班、晚点、旅客数量等信息,确保旅客的及时疏运;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服务,及时处理旅客投诉

(八)做好火车站疫情防控工作。

三、市公安局

(一)会同交通、公路、铁路等部门开展安全保卫防范和治安防控工作,保障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二)会同相应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加强路面监控,维护交通秩序,加大道路主干线交通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以及客运站场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力度,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春运道路安全畅通;

(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四、市科工商务局

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做好异地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预测工作,协助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春运订票,组织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慰问

(二)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六、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加强春运期间成品油供应监测,重点保障各级公路加油站的成品油供应

(二)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七、市委宣传部

(一)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加强与市春运办的沟通衔接,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发布春运新闻和有关信息,正面引导旅客有序出行

(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八、市应急管理局

(一)将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阶段性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依法定职责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二)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九、市气象局

加强与周边市(区)、气象部门的春运天气会商,做好春运期间全市和周边市(区)气象预测和通报工作。

十、市教育局

(一)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报学校放假时间,统计回家返校学生数量,协助做好学生乘车离校工作,并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教育宣传

(二)做好我市教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市卫生健康局

加强疫情监测及药品储备,协同做好交通站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接到人员伤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等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现场。

十二、中国电信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化州分公司

(一)做好春运期间各客运场、火车站等重点交通区域的通信畅通并做好在相关场所运营的无线WiFi网络优化工作

(二)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公路管理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一)加强对全市道路警示标志、危桥和危险路段巡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设置安全导向标志,保证处于施工状态的所有道路保持安全畅通

(二)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十四、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一)负责辖区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统筹指导辖区相关单位的春运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二)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辖区内情况稳定,加强对辖区内流入人员监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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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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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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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文字解读《化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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