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化自然资公告[2024]023号)
日期:2024-07-18
化州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4]11号)批复,同意将我市那务镇高华村屋背坡经济合作社、那务村坡心第四经济合作社、长岭村宝树经济合作社、丽岗镇镇安村山底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三经济合作社、石湾街道长坡村花坎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同庆村义边坡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乐堂村塘儿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0978公顷(林地0.0280公顷、园地0.0223公顷、草地0.024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35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那务镇长岭村宝树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三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乐堂村塘儿头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建设用地0.0062公顷。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化州市河西街道、南盛街道、石湾街道、丽岗镇、同庆镇、那务镇属下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1、那务镇高华村屋背坡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20公顷(均为园地)。 2、那务镇那务村坡心第四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03公顷(均为园地)。 3、那务镇长岭村宝树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20公顷(其中林地0.0111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 4、丽岗镇镇安村山底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240公顷(其中草地0.012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0公顷)。 5、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三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02公顷(其中林地0.0062公顷、建设用地0.0040公顷)。 6、石湾街道长坡村花坎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15公顷(均为其他农用地)。 7、同庆镇同庆村义边坡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20公顷(均为草地)。 8、南盛街道乐堂村塘儿头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20公顷(林地0.0107公顷、建设用地0.0013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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