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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4]030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4]13号)批复,同意将我市播扬镇播扬村鸭母坑经济合作社、平山坡村上平经济合作社、谭灯村良塘经济合作社、谭灯村旺村经济合作社、院田村屋背岭经济合作社;合江镇车田村火石冲经济合作社、高步村搭简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村尾经济合作社、梧村村祠堂边经济合作社;林尘镇尚书堂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灵村村古坑经济合作社、坡尾村旺埇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499公顷(园地0.0385公顷、林地0.0972公顷、草地0.00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其村集体建设用地0.0067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4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播扬镇播扬村鸭母坑经济合作社、平山坡村上平经济合作社、谭灯村良塘经济合作社、谭灯村旺村经济合作社、院田村屋背岭经济合作社;合江镇车田村火石冲经济合作社、高步村搭简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村尾经济合作社、梧村村祠堂边经济合作社;林尘镇尚书堂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灵村村古坑经济合作社、坡尾村旺埇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播扬镇播扬村鸭母坑经济合作社、平山坡村上平经济合作社、谭灯村良塘经济合作社、谭灯村旺村经济合作社、院田村屋背岭经济合作社;合江镇车田村火石冲经济合作社、高步村搭简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村尾经济合作社、梧村村祠堂边经济合作社;林尘镇尚书堂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灵村村古坑经济合作社、坡尾村旺埇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1499公顷(园地0.0385公顷、林地0.0972公顷、草地0.00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7公顷)、建设用地0.0067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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