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4]033号
日期:2024-09-24
化州市2024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4]15号)批复,同意将我市石湾街道长坡村秀帽经济合作社、石湾街道石湾村博利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官田村鸡儿嘴经济合作社、良光镇木贤村祠堂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0811公顷(林地0.0399公顷、草地0.041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石湾街道长坡村秀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建设用地0.0001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0812公顷)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4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化州市下郭街道、石湾街道、良光镇属下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1、下郭街道官田村鸡儿嘴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19公顷(均为林地)。 2、石湾街道石湾村博利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120公顷(均为林地)。 3、石湾街道长坡村秀帽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479公顷(林地0.0067公顷、草地0.0412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 4、良光镇木贤村祠堂坡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0093公顷(均为林地)。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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