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版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3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4]034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3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3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4]16号)批复,同意将我市东山街道博金村博金第六经济合作社、博龙村道岸第二经济合作社、博龙村道岸第五经济合作社、博龙村岭水第一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山尾儿经济合作社、江岸村上龙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塘虾第二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坡六冲第八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儒教位第一经济合作社、塘尾村塘尾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51公顷(园地0.012公顷、林地0.0956公顷、草地0.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其村集体建设用地0.0049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3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东山街道博金村博金第六经济合作社、博龙村道岸第二经济合作社、博龙村道岸第五经济合作社、博龙村岭水第一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山尾儿经济合作社、江岸村上龙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塘虾第二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坡六冲第八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儒教位第一经济合作社、塘尾村塘尾第一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东山街道博金村博金第六经济合作社、博龙村道岸第二经济合作社、博龙村道岸第五经济合作社、博龙村岭水第一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山尾儿经济合作社、江岸村上龙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塘虾第二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坡六冲第八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儒教位第一经济合作社、塘尾村塘尾第一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151公顷(园地0.012公顷、林地0.0956公顷、草地0.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4公顷)、建设用地0.0049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7日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网站,未经授权不得改编、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相关内容。
经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州政府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