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4]057号
日期:2024-12-31
化州市2024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4]32号)批复,同意将我市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白鸠捧村山口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上能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旺谷城第二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新圹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百室堂第二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黄榄坡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山西埇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大北国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东风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高朗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蒌元经济合作社、旺山村顿桥经济合作社、旺山村旺龙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927公顷(园地0.0684公顷、林地0.0455公顷、草地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0.0578公顷)、未利用地0.00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其村集体建设用地0.0085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4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白鸠捧村山口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上能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旺谷城第二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新圹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百室堂第二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黄榄坡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山西埇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大北国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东风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高朗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蒌元经济合作社、旺山村顿桥经济合作社、旺山村旺龙第一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白鸠捧村山口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上能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旺谷城第二经济合作社、白鸠捧村新圹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百室堂第二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黄榄坡经济合作社、百室堂村山西埇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大北国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东风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高朗经济合作社、东方红村蒌元经济合作社、旺山村顿桥经济合作社、旺山村旺龙第一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1927公顷(园地0.0684公顷、林地0.0455公顷、草地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0.0578公顷)、未利用地0.0015公顷、建设用地0.0085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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