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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23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8号)批复,同意将我市宝圩镇龙埚村上步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江岸村山尾儿经济合作社、江湖镇车木根村四季岭经济合作社、陈谢村李文地经济合作社、陈谢村山尾经济合作社、江湖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同庆村新村儿经济合作社、同庆村窑地第二经济合作社、同庆村义边坡经济合作社、文楼镇宝山村陈田第三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多谷村大门口第七经济合作社、官田村平坡经济合作社、新安镇平田村苏村经济合作社、沙田村旺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877公顷(园地0.0335公顷、林地0.0892公顷、草地0.051公顷、其它农用地0.0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0.0062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4年度第七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宝圩镇龙埚村上步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江岸村山尾儿经济合作社、江湖镇车木根村四季岭经济合作社、陈谢村李文地经济合作社、陈谢村山尾经济合作社、江湖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同庆村新村儿经济合作社、同庆村窑地第二经济合作社、同庆村义边坡经济合作社、文楼镇宝山村陈田第三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多谷村大门口第七经经济合作社、官田村平坡经济合作社、新安镇平田村苏村经济合作社、沙田村旺村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宝圩镇龙埚村上步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江岸村山尾儿经济合作社、江湖镇车木根村四季岭经济合作社、陈谢村李文地经济合作社、陈谢村山尾经济合作社、江湖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同庆村新村儿经济合作社、同庆村窑地第二经济合作社、同庆村义边坡经济合作社、文楼镇宝山村陈田第三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多谷村大门口第七经经济合作社、官田村平坡经济合作社、新安镇平田村苏村经济合作社、沙田村旺村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1877公顷(园地0.0335公顷、林地0.0892公顷、草地0.051公顷、其它农用地0.014公顷)、建设用地0.0062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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