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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22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10号)批复,同意将我市笪桥镇良埇村良坡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江湖镇龙梅村汤石龙经济合作社,丽岗镇博青村克坭坡经济合作社、博青村昃垌经济合作社、尖岗村石梳经济合作社,良光镇东岸村洛冲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黄鉴山经济合作社、木贤村旺田头经济合作社、沙田尾村塘榄大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乐堂村山车园第二经济合作社、乐堂村塘儿头经济合作社、乐堂村长埇第二经济合作社、山尾村山咀经济合作社,平定镇平山村新搬来经济合作社,杨梅镇福境村朋地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295公顷(园地0.0217公顷、林地0.1486公顷、草地0.05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0.0077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笪桥镇良埇村良坡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江湖镇龙梅村汤石龙经济合作社,丽岗镇博青村克坭坡经济合作社、博青村昃垌经济合作社、尖岗村石梳经济合作社,良光镇东岸村洛冲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黄鉴山经济合作社、木贤村旺田头经济合作社、沙田尾村塘榄大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乐堂村山车园第二经济合作社、乐堂村塘儿头经济合作社、乐堂村长埇第二经济合作社、山尾村山咀经济合作社,平定镇平山村新搬来经济合作社,杨梅镇福境村朋地尾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笪桥镇良埇村良坡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江湖镇龙梅村汤石龙经济合作社,丽岗镇博青村克坭坡经济合作社、博青村昃垌经济合作社、尖岗村石梳经济合作社,良光镇东岸村洛冲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黄鉴山经济合作社、木贤村旺田头经济合作社、沙田尾村塘榄大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乐堂村山车园第二经济合作社、乐堂村塘儿头经济合作社、乐堂村长埇第二经济合作社、山尾村山咀经济合作社,平定镇平山村新搬来经济合作社,杨梅镇福境村朋地尾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2295公顷(园地0.0217公顷、林地0.1486公顷、草地0.0592公顷)、建设用地0.0077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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