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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24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12号)批复,同意将我市江湖镇陈谢村米楼经济合作社;丽岗镇赤坎村其冲经济合作社、丽岗镇居委会平山经济合作社;杨梅镇杜村村杜村经济合作社、米西村米西经济合作社、那新村新屋地经济合作社、泊头村泊头经济合作社、水埠村油埇经济合作社;中垌镇番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凤口村凤口第四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官田村平石李队经济合作社、官田村塘赖经济合作社、灵村村灵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同庆镇木岭村木岭第二经济合作社、上良村长袅第一经济合作社;新安镇沙田村瓦窑塘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上坡村谭塘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337公顷,其中农用地0.2217公顷(园地0.0240公顷、林地0.1493公顷、草地0.0259公顷、养殖水面0.02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01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江湖镇陈谢村米楼经济合作社;丽岗镇赤坎村其冲经济合作社、丽岗镇居委会平山经济合作社;杨梅镇杜村村杜村经济合作社、米西村米西经济合作社、那新村新屋地经济合作社、泊头村泊头经济合作社、水埠村油埇经济合作社;中垌镇番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凤口村凤口第四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官田村平石李队经济合作社、官田村塘赖经济合作社、灵村村灵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同庆镇木岭村木岭第二经济合作社、上良村长袅第一经济合作社;新安镇沙田村瓦窑塘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上坡村谭塘第四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江湖镇陈谢村米楼经济合作社;丽岗镇赤坎村其冲经济合作社、丽岗镇居委会平山经济合作社;杨梅镇杜村村杜村经济合作社、米西村米西经济合作社、那新村新屋地经济合作社、泊头村泊头经济合作社、水埠村油埇经济合作社;中垌镇番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凤口村凤口第四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官田村平石李队经济合作社、官田村塘赖经济合作社、灵村村灵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同庆镇木岭村木岭第二经济合作社、上良村长袅第一经济合作社;新安镇沙田村瓦窑塘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上坡村谭塘第四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其中农用地0.2217公顷(园地0.0240公顷、林地0.1493公顷、草地0.0259公顷、养殖水面0.02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0120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7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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