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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通告(化府通[2025]11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为了做好化州市2025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空港东一东四路)项目,现需征收位于杨梅镇和平村经济联社,和平村上冲经济合作社,低埇村低埇、下背垌、书房脚、木强、马安埇、山腰地、白浪经济合作社,坡咀村九里山经济合作社,良光镇东岸村祝屋、米冼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406.062亩,作为化州市2025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空港东一东四路)(详见附图)。凡在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坟主,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迁坟标签,前往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登记手续,以便日后领取迁坟费用,并及时迁移坟墓(杨梅镇联系人:劳伟杰,联系电话:1358008****;良光镇联系人:蒙土超,联系电话:1353560****)。逾期不办理手续及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化州市2025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卫星影像图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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