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34号
日期:2025-08-11
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17号)批复,同意将我市东山街道博金村博金第五经济合作社、博金村旧屋第一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大山尾经济合作社、江岸村上院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多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坡石村排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坡石村坡石第三经济合作社、三里堂村茅山塘一队经济合作社、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同庆镇三丫村克坭经济合作社、山口村新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同庆村低垌第一经济合作社、长塘村旺姑第二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文子山村桂冲第四经济合作社;杨梅镇平塘村平塘经济合作社、水埠村莲花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796公顷(园地0.0031公顷、林地0.1827公顷、草地0.0691公顷、其它农用地0.0247公顷)、未利用地0.0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0.0038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东山街道博金村博金第五经济合作社、博金村旧屋第一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大山尾经济合作社、江岸村上院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多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坡石村排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坡石村坡石第三经济合作社、三里堂村茅山塘一队经济合作社、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同庆镇三丫村克坭经济合作社、山口村新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同庆村低垌第一经济合作社、长塘村旺姑第二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文子山村桂冲第四经济合作社;杨梅镇平塘村平塘经济合作社、水埠村莲花园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东山街道博金村博金第五经济合作社、博金村旧屋第一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大山尾经济合作社、江岸村上院经济合作社、江岸村多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坡石村排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坡石村坡石第三经济合作社、三里堂村茅山塘一队经济合作社、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同庆镇三丫村克坭经济合作社、山口村新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同庆村低垌第一经济合作社、长塘村旺姑第二经济合作社;下郭街道文子山村桂冲第四经济合作社;杨梅镇平塘村平塘经济合作社、水埠村莲花园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2796公顷(园地0.0031公顷、林地0.1827公顷、草地0.0691公顷、其它农用地0.0247公顷)、未利用地0.012公、建设用地0.0038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8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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