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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42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21号)批复,同意将我市杨梅镇北亨村下沙坦经济合作社、杜村村杜村经济合作社、福境村梧桐经济合作社、和平村上冲经济合作社、和平村委会林屋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大塘边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增岭经济合作社;长岐镇下山村红秀经济合作社;中垌镇福岭坡禾地经济合作社、白石墩子头村经济合作社、番昌大水坑经济合作社、那梨村那梨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731公顷(园地0.0343公顷、林地0.1028公顷、草地0.036公顷)、未利用地0.01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0.0166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杨梅镇北亨村下沙坦经济合作社、杜村村杜村经济合作社、福境村梧桐经济合作社、和平村上冲经济合作社、和平村委会林屋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大塘边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增岭经济合作社;长岐镇下山村红秀经济合作社;中垌镇福岭坡禾地经济合作社、白石墩子头村经济合作社、番昌大水坑经济合作社、那梨村那梨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杨梅镇北亨村下沙坦经济合作社、杜村村杜村经济合作社、福境村梧桐经济合作社、和平村上冲经济合作社、和平村委会林屋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大塘边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增岭经济合作社;长岐镇下山村红秀经济合作社;中垌镇福岭坡禾地经济合作社、白石墩子头村经济合作社、番昌大水坑经济合作社、那梨村那梨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1731公顷(园地0.0343公顷、林地0.1028公顷、草地0.036公顷)、未利用地0.0104公顷、建设用地0.0166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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