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50号
日期:2025-12-09
化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24号)批复,同意将我市播扬镇花心村长久地经济合作社、平太村华水经济合作社;笪桥镇硃砂村田头坡经济合作社;良光镇豺岭村田介垌经济合作社、良光村大塘经济合作社;林尘镇古峰村榕垌经济合作社、尚书堂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那务镇高红村下云马经济合作社;平定镇逢利村逢利第五经济合作社;杨梅镇北亨村北亨经济合作社、福境村米楼经济合作社、古岭村屋山经济合作社、木平村木平经济合作社、平塘村平塘经济合作社、平塘村旺竹山经济合作社、坡咀村步章经济合作社、坡咀村黄槐垌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凤塘经济合作社、杨梅村王榄山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505公顷(园地0.0511公顷、林地0.1136公顷、草地0.07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2公顷)、未利用地0.001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0.0204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播扬镇花心村长久地经济合作社、平太村华水经济合作社;笪桥镇硃砂村田头坡经济合作社;良光镇豺岭村田介垌经济合作社、良光村大塘经济合作社;林尘镇古峰村榕垌经济合作社、尚书堂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那务镇高红村下云马经济合作社;平定镇逢利村逢利第五经济合作社;杨梅镇北亨村北亨经济合作社、福境村米楼经济合作社、古岭村屋山经济合作社、木平村木平经济合作社、平塘村平塘经济合作社、平塘村旺竹山经济合作社、坡咀村步章经济合作社、坡咀村黄槐垌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凤塘经济合作社、杨梅村王榄山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播扬镇花心村长久地经济合作社、平太村华水经济合作社;笪桥镇硃砂村田头坡经济合作社;良光镇豺岭村田介垌经济合作社、良光村大塘经济合作社;林尘镇古峰村榕垌经济合作社、尚书堂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那务镇高红村下云马经济合作社;平定镇逢利村逢利第五经济合作社;杨梅镇北亨村北亨经济合作社、福境村米楼经济合作社、古岭村屋山经济合作社、木平村木平经济合作社、平塘村平塘经济合作社、平塘村旺竹山经济合作社、坡咀村步章经济合作社、坡咀村黄槐垌经济合作社、泊头村凤塘经济合作社、杨梅村王榄山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2505公顷(园地0.0511公顷、林地0.1136公顷、草地0.07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2公顷),未利用地0.0012公顷,建设用地0.0204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
经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州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