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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公告
化自然资公告﹝2025﹞055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化州市2025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化州市2025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茂名建用字(03)﹝2025﹞28号]批复,同意将我市笪桥镇良埇村官塘经济合作社、水塘村大垌经济合作社、水塘村江头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劳村居委金鸡地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桥头第三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桥头第四经济合作社;合江镇大鹏村白花高屋第一经济合作社、大石头村白石塘经济合作社、大石头村铁炉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塘头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月水经济合作社、塘口村石头田第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三里堂村沙埚第一经济合作社;鉴江街道白鸠垌村山背第二经济合作社;江湖镇江湖村金鱼山经济合作社、龙梅村坑尾经济合作社;良光镇豺岭村田介垌经济合作社、大山村义教经济合作社、东岸村米冼经济合作社、矛山村矛山经济合作社、矛山村如兰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高塘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黄鉴山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谢村龙窖窝经济合作社、谢村下大坡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山口村塘东第五经济合作社;杨梅镇低埇村冲华经济合作社、低埇村下背垌经济合作社;长岐镇东安村旺心岭经济合作社、下山村刘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808公顷(园地0.0734公顷、林地0.2022公顷、草地0.08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1公顷)、未利用地0.01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0.0423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化州市2025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安排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途。

  三、土地位置:笪桥镇良埇村官塘经济合作社、水塘村大垌经济合作社、水塘村江头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劳村居委金鸡地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桥头第三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桥头第四经济合作社;合江镇大鹏村白花高屋第一经济合作社、大石头村白石塘经济合作社、大石头村铁炉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塘头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月水经济合作社、塘口村石头田第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三里堂村沙埚第一经济合作社;鉴江街道白鸠垌村山背第二经济合作社;江湖镇江湖村金鱼山经济合作社、龙梅村坑尾经济合作社;良光镇豺岭村田介垌经济合作社、大山村义教经济合作社、东岸村米冼经济合作社、矛山村矛山经济合作社、矛山村如兰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高塘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黄鉴山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谢村龙窖窝经济合作社、谢村下大坡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山口村塘东第五经济合作社;杨梅镇低埇村冲华经济合作社、低埇村下背垌经济合作社;长岐镇东安村旺心岭经济合作社、下山村刘付经济合作社村边。

  四、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权属单位、土地地类和面积

  笪桥镇良埇村官塘经济合作社、水塘村大垌经济合作社、水塘村江头经济合作社;东山街道劳村居委金鸡地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桥头第三经济合作社、儒教位村桥头第四经济合作社;合江镇大鹏村白花高屋第一经济合作社、大石头村白石塘经济合作社、大石头村铁炉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塘头经济合作社、禾堂岭村月水经济合作社、塘口村石头田第二经济合作社;河西街道上郭村那庵岭第四经济合作社、三里堂村沙埚第一经济合作社;鉴江街道白鸠垌村山背第二经济合作社;江湖镇江湖村金鱼山经济合作社、龙梅村坑尾经济合作社;良光镇豺岭村田介垌经济合作社、大山村义教经济合作社、东岸村米冼经济合作社、矛山村矛山经济合作社、矛山村如兰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高塘经济合作社、庙咀村黄鉴山经济合作社;南盛街道谢村龙窖窝经济合作社、谢村下大坡经济合作社;同庆镇山口村塘东第五经济合作社;杨梅镇低埇村冲华经济合作社、低埇村下背垌经济合作社;长岐镇东安村旺心岭经济合作社、下山村刘付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农用地0.3808公顷(园地0.0734公顷、林地0.2022公顷、草地0.08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1公顷)、未利用地0.012公顷、建设用地0.0423公顷。

  农转用面积以实际丈(测)量为准。

  五、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到我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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