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东山街道江岸村塘虾第一经济合作社)
日期:2020-06-19
东山街道江岸村塘虾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户和相关权利人: 为城镇建设需要,化州市东山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你社位于化州市东山街道迎宾路西侧、农业渠东侧的集体土地1.4920公顷(旱地0.5338公顷、林地0.0643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9公顷、养殖水面0.8090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地址:化州市北堤北岸瓜垌小区,邮编:525100,联系人:彭文锋,联系电话:0668-7316683)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1、化州市东山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2、化州市东山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养老保险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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