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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住房保障申请对象资格审核情况公示(第二批次)

作者: 来源: 本网

       根据申请对象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申报情况和调查,结合民政、人社、税务、工商、公积金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将23户资格核定情况按姓氏笔画排序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内对以上申请对象如有异议者,请实名来信举报或申请复核,申请复核时请自带有关举证材料到辖区公房组或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原房产局四楼)。联系电话: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7221299;城区公房管理组:7237332;平定公房管理组:7530478;那务公房管理组:7570517;官桥公房管理组:7710105;林尘公房管理组:7790035;南盛公房管理组:7610456;良光公房管理组:7658592;邮箱:HZ7221299@163.com。

       *经认定符合公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收入、住房、资产超标的则取消资格,实物配租的则清退,领取租赁补贴的则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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