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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本网




为提高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的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563号)、《广东省商务厅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日常工作和资金使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明确绩效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有关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以使项目的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并在安全、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要求

(一)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的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落实项目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和进度要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建设期间项目各承办主体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主体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确保监督检查实效。日常监督检查以实地检查、抽查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日常监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拨付主要依据。项目各承办主体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资格、收回补贴资金。

(四)整改工作要求。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整改通知单,整改不及时的追究相应责任等。坚决避免对发现的问题放一马和整改不到位;避免设备闲置、挪用、数据弄虚作假等项目未发挥实效问题;力争通过日常监管,提升化州市县域商业建设质量。

(五)项目监管跟踪服务。监督检查小组对项目监管周期为开始建设至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半年内为止。

(六)信息录入。工作专班办公室要设立专人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信息录入县域商业信息系统。

二、项目监督检查重点

项目建设检查督促要点:项目是否偏离申报支持内容、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序时进度、设施设备投入情况是否符合资金支出范围、是否及时取得发票、资金拨付进度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四查四看”为要点。“四查四看”主要为:查资金、资料归档情况,看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拨付到位;查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看设备有无闲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查项目运行情况,看工作成效;查项目整改情况,看各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重点查看资料、机制和结果运用情况。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机制,按季度、年度形成报告。

三、项目监督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项目监督检查的频次

1.项目建设进度检查:每季度至少1-2次。

2.各建设项目的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季度至少1-2次。

3.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每次财政资金拨付后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拨付程序是否规范到位。

4.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形成《化州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日常监管工作记录表》,对检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整改情况等如实记录,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项目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其他可行方式。

四、项目监督检查标准

(一)是否具备或取得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项目实施合同等)。

(二)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是否按照项目承办企业申报时设定的建设内容展开,是否按照我市既定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的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三)设施设备情况:对项目建设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单位采购项目的设施设备的相关凭证;对项目建设使用的设施设备按照中央资金补助范围进行审核。

(四)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我市既定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的要求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五)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张冠李戴、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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