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8-01
化府办〔2023〕5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化州市“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税务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
1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发布<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茂名市党建引领“市内通办”“办事不出村”工作指引>的通知》(茂政数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打造化州全域“社保缴费不出村”便民服务,推动“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下沉镇村社区,实现社保费业务“掌上办、线上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新时期税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立足最基层广大群众的办税缴费需求,认真办好便民利民的小事、实事,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电子政务”“智慧税务”的内涵和外延,推动“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下沉镇街、村(社区),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掌上办、线上办”,最终实现城乡居民两险参保人通过粤智助、粤省事等“非接触式”渠道缴费率达95%以上,真正打通新时期广大群众办税缴费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分担市、镇两级地方政府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压力,为我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贡献新力量。 二、工作模式 “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秉承“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服务力量就流动到哪里”理念,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的队伍力量,采取横向联动“税务+政数+人社+社保+医保”同向发力,纵向贯通“税务+政数+人社+社保+医保+党群服务中心+村干部”直达群众,建立党群合作、税村共建、设备驻村等协同联动服务模式。 一是四级联动促进协同共治。成立“税务+政数+人社+社保+医保”服务保障团队,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开展政策宣讲,为镇村干部普及最新社保政策及操作指引。打造一支专门的宣传辅导团队,各镇街税务分局成立工作联络员小分队,实行“包干”制度,做好“联合辅导和兜底服务”,确保办好辖区村民的社保缴费业务。 二是线上线下做细业务宣传。梳理一套业务办理指引,“一张图”理清参保登记等6大事项,制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操作攻略。 三是“一窗一区”凸显便民特色。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增设一个社保缴费咨询专窗,由村(社区)干部及联络员向群众释疑解惑,提供帮办服务。在有需要的地方,建设一个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专区,推动“粤智助”、自助办税终端机和V-Tax等软硬件进驻,引导群众从“上门办”转变为“就近办”“网上办”。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拓展其他高频办税缴费业务,丰富服务内容。 四是精准服务满足个性需求。优化解决一个“适老化”难题。建立预约服务制度,实现老人“点单”、村干部“接单”、提前预约税务干部现场“帮办”。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定期比对未缴费名单,对居住偏远、不便出门的老年人及残疾人群体,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制作新生儿参保登记指南,送上新生儿参保政策指引,提供个性化专属辅导。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部门职责制定细化“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方案的具体操作措施。 (二)试点运行 2022年7月,我市首个“社保缴费不出村”便民服务试点在林尘镇尚书堂村党群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通过先行试点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经验,为下一步扩围实施工作打下基础。 2022年10月、11月,先后在良光镇良光村委会、中垌镇坡头村委会、平定镇翰堂村委会、那务镇田心村委会、官桥镇六堆村委会、同庆镇塘溪村委会等6个村委扩围启动“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将“非接触式”税费服务进一步下沉推广到其他镇村,打造“10分钟便民办税缴费服务圈”,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扩围实施 2023年9月底前,在全面总结前期“社保缴费不出村”扩围工作经验后,适时在全市各村(居)委会全面实施“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紧密对接社会综合治理网络,真正提高社会保险“网络化”管理能力,全面推动社保缴费服务下沉,全方位方便广大参保缴费群众“就近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市税务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各镇(街道)、各村(居)委会按职责配合] (四)业务培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每年5月起至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每年10月起至年底为征缴期,征期前后,由政数、人社、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对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联络员开展社保缴费政策宣传和业务操作培训。确保两委干部和联络员熟悉城乡居民社保费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在最基层处夯实“社保缴费不出村”的工作基础。完成培训后,由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联络员负责对辖区内特殊人群进行缴费辅导,帮助其完成缴费。(特殊人群指:不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残障人士等部分群众)。培训计划另行制定。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化州市“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的决策统筹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华清 副市长 副组长:张闰才 市税务局局长 陈俊玮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治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志鹏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涛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 吴汶财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部门职责 根据“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需要,结合我市社保费工作实际,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明确业务分工,协同发力推动我市“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落实落细。 市税务局:具体负责“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查询等工作;将征缴明细数据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做好征缴资金核对入库,及时解决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基础设施、政务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的社保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完善“社保缴费不出村”社保业务工作的总体统筹、管理和服务,保障“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持续、高效运作。 市社保、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城乡居民两险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缴费款;将社会保险登记和特殊情形下的核定明细信息及时传输给税务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输的征缴信息做好个人有关权益记录。 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负责调配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的人力、物力资源,充分发挥“联络员”在社保缴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引导参保群众采取合理的方式参保缴费,使参保群众真正实现参保缴费“个性化”服务需求,为“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提供行政组织实施保障。 (三)响应机制 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联络员将缴费辅导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反馈给“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保“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顺利开展。 (四)后勤保障 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等单位(部门)和各镇(街道)、各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合力实施“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聚焦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推出暖心措施,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努力在深化智慧税务、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围绕工作目标,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实现部门间信息的及时交互,迅速处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数据,并建立问题工作台帐,共同推动“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落实,共同做好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理念,持续完善缴费政策推送机制,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和简单明了的数据宣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待遇享受等政策,通过图解、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对群众实行政策精准推送,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导向作用,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提高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有效引导舆情。要把防范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舆情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方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理负面舆情。在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相关单位“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 1.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晓辉(0668-7370677,13828650009) 2.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叶逢春(0668-7370738,13360756328) 3.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综合规划股一级行政执法员:黄嘉琪(13432303184)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吴东健(15813069696) 5.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彭小琴(0668-7299853) 6.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城乡居民养老股一级科员:潘显任(19375879767) 7.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财务部干部:肖颖(0668-72991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化州市“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方案
相关单位“社保缴费不出村”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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