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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化府202317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化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355日               


化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57号)及茂名市爱卫办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全民共建共享。坚持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推进健康化州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2025年,环境卫生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社会健康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行动,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集中整治村内户外及村庄周边脏乱差现象。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突出抓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治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就餐场所卫生、餐具消毒、后厨洁净、仓储管理等监管,重点整治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化州环境分局等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化州火车站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围绕“设施达标、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目标,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全面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堆、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等突出问题。坚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建设与管理同步考虑、硬件与软件同步提升,全力打造整洁卫生、安全放心的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综合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完善市、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确保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全域污水统筹治理,梯次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完善全市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能力。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布局优化完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管执法局、化州环境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水质监测。健全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水质的动态监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分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直饮水监测、管理。逐步推进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化州环境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我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鼓励各地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择适宜的改厕技术模式,引导农户结合新建房屋等自主改厕。以中小学、集贸市场、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规范公共厕所管护标准,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化州环境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医院、宾馆、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待建地)、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健全完善餐饮店、单位食堂厨房、夜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等重点行业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鼠、蚊、蝇、蟑的密度保持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到2025年,全市开展蚊媒密度监测率达100%,蚊、蝇、鼠、蟑四类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爱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7.培养文明健康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进村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季节性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倡导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好习惯。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深入倡导减量点餐和“光盘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促进养成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慢性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8.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加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力度,加强健康文化建设,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围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疾病和老年人、儿童、妇女等重点人群,精准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广泛开展“三减三健”活动,提高自我防病能力。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有效防控近视、肥胖、龋齿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9.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等行动。树牢爱粮节粮意识,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完善城镇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倡导使用环保用品,严控过度包装。〔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化州环境分局、市机关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区、公园、休闲广场健身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4%〔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线上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做好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利用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农村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相关培训机制,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抓好控烟行动落实。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创建。2023年底,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并持续巩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为戒烟者提供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化州建设。

13.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机制,对照全国爱卫会印发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年版)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加快国家卫生市创建工作,力求做到各项评估指标达标。积极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实现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国家卫生镇的目标。〔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创卫办、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快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政策、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聚焦不同人群健康主要问题,落实政府、社会、家庭、个人职责,强化综合施策。健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优化城市健康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营造健康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力争每年增长10%以上,直至全覆盖建设,筑牢“健康化州”建设微观基础。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建设评估机制,完善评估体系,规范建设程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社会健康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16.完善法治保障。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爱国卫生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化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化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推动形成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的群众动员机制。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统筹做好辖区爱国卫生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清洁家园、卫生创建等爱国卫生运动。多措并举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并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市爱卫办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推进滞后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完善保障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同时,要在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城镇创建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市爱卫办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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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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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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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化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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