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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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
化府函〔2024〕82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3处)予以公布。 请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化州市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化州市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23处) 类别:古建筑(共10处) 类别:古墓葬(共11处)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1处) 类别:古遗址(共1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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