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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化府〔2024〕1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上级驻化各单位:

现将《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1359”工作思路和市委“1357”工作安排,推动化州在县域振兴中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前列,结合化州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化州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三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0.8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1.6万辆,废弃电子电器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2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围绕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目标,全面摸排企业设备更新需求,实施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四大重点行动。二是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三是加强数字化制造产品设备推广,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四是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五是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落后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实施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一是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二是推动充换电老旧设施改造升级。三是持续推动老旧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

(三)实施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行动。一是坚持政府引领、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原则,统筹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力量,推进老旧小区及周边设备更新改造。二是加快室内外消防设施改造,增设微型消防站、灭火筒,满足基本消防需求。三是增设或更新老旧小区安防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推动老旧小区配建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的充电设施,及时进行电力设施增容与改造。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更新。四是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以及既有建筑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的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施设备更新行动。一是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二是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三是推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四是推进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对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五是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升级。

(五)实施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是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二是除保留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应对特殊路况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三是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四是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到2027年力争全市全面实现公交车辆电动化。五是加快淘汰国Ⅲ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六)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大力推行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晓度,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处理好老旧农机的回收拆解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四是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以及加快实施水产品加工冷藏设备更新工作。

(七)实施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行动。一是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置换淘汰落后设备。二是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三是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

(八)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备更新提升行动。一是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旅游景区加强大中型游乐设施及旅游基础设施设备等迭代升级。二是支持对文化设施、演艺设备、广电设备、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体育健身器材等更新提升。

(九)实施医疗设备迭代升级行动。一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三是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四是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五是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一是鼓励和引导汽车销售商积极开展优惠让利活动。二是支持大型汽车品牌企业在我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三是支持消费者报废老旧汽车及换购新车。

(十一)实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一是鼓励大型商场、家电销售商积极开展打折等促销活动,扩大家电消费。二是支持大型家电品牌企业在我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三是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十二)实施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一是鼓励家具销售商积极开展打折等促销活动,扩大家具家装消费。二是支持大型家具家装品牌企业在我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三是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阳台等局部改造,引导和鼓励智能家居消费。

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建立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尊重现有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布局,加快制定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二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推行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信息平台,通过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十四)积极引导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引导二手商品流通行业规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拓二手商品交易业务,引导企业建立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

(十五)实施再制造和梯次利用行动。一是支持矿产冶炼废渣、废塑料、废橡胶、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二是加快推广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废渣等工业废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十六)实施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行动。一是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二是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三是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

五、政策措施保障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二是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三是落实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四是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五是推进机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

(十八)实施税收支持政策。一是强化宣传贯彻各项新出台的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优化纳税服务,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九)引导金融支持。一是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二是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政银保”合作贷款、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市转贷资金等资金,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三是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二十)加强用地用能措施保障。一是将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二是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对车辆配备、经过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化州环境分局等参与,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工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化州供电局等参与

(三)实施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行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参与

(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施设备更新行动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科工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化州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资中心、广东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

(六)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工商务局等参与

(七)实施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行动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参与

(八)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备更新提升行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九)实施医疗设备迭代升级行动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化州环境分局等参与

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一)实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二)实施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建立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联社等参与

(十四)积极引导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五)实施再制造和梯次利用行动

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六)实施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行动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工商务局、化州环境分局等参与

强化政策保障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化州环境分局、市国资中心等参与

(十八)实施税收支持政策

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参与

(十九)引导金融支持

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化州监管支局等按职责负责

(二十)加强用地用能措施保障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化州环境分局等参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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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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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文字解读《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一图读懂《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视频解读《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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