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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统计局

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化州市统计局

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的要求,化州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化州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自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普查机构的精心指导下,在化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化州市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完成了前期准备、清底摸查、正式普查、数据审核、事后质量抽查、资料开发等各项任务,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顺利完成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普查机构层层建立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从上到下相应成立普查机构。2023年6月8日,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6个专业组,职责分工到人。部门、镇村参照市级领导小组完成机构设置,镇级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村级成立普查工作组,共同协作完成普查工作。

  二、普查登记细致到位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5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了解到不同镇街的经济特点和发展状况,助力政府更好地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更好地规划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统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

  三、普查过程科学规范

  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始终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采用科学方法,加强工作统筹调度,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效规范有序推进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开展综合试点和业务培训,采取层级业务培训、入户试填、谈工作体会、分享案例等形式,强化普查指导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责任担当,使普查员了解普查的整个流程,为普查正式实施积累经验。二是开展单位清查,通过对全省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三是开展普查登记。在单位清查基础上,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普查数据,普查对象也可以网络自主填报,投入产出调查对象应用电子统计台账并在平台直报,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四是全过程进行数据审核,及时解决问题症结,为顺利完成普查任务保驾护航。

  四、普查数据符合标准

  按照《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普查登记结束后,积极配合广东省、茂名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开展事后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全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普查工作措施扎实,普查队伍业务纯熟、普查过程规范有序,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基本情况,在数据上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03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9.82%,从业人员16.38万人;个体经营户93507个,从业人员22.75万人。

  详情请查看附件:《化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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