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
日期:2026-07-06
作者:
来源: 央视新闻微信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3日)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 是否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公告》实施后 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经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州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 44098202441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