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东优泽劳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09-02
作者:
来源: 本网
广东优泽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现依照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化人社监字[2025]第77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化人社监字〔2025〕第77号).pdf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日
经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州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 44098202441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