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版)
日期:2024-03-28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化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uazhou.gov.cn/) 【监督渠道】通过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门户网站:http://www.huazhou.gov.cn/hdjlpt 咨询电话:0668-733117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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